按关键词阅读: 职业病 预防 规章制度
29、应采取的紧急处置措施 , 组织救援、 设备调配和疏散演习 , 3、提高职工防范意识 ,开展防制职业病危害事故的教育和培训 ,加强法制 教育二、应急处理物资与设备: 公司配备与职业危害因素相关的各种应急处理物资与设备 , 包括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 , 数量充足 , 由专室存放 ,专人保管 。
三、事故现场应急处置: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的原因复杂 , 涉及人为因素和自然条件 , 处置工作必须严格按照上级政府有关规定实施 。
在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的同时 , 按照“救人、保物、保护现场”的原则 , 及时、积极、慎重地开展各项工作 ,服从和协助领导及专业人员进行指挥、抢救 。
1、立即停止作业 ,封存造成中毒事故的材料、 设备和工具 ,控制事故现场 ,。
30、 防止事态扩大 , 把事故危害降到最低限度 , 并做好现场保护工作2、对中毒人员立即移到安全处 , 进行应急处理 , 报告医院抢救 。
3、撤离现场人员 , 组织泄险 , 现场急救人员必须佩戴必需的防护用品 , 避 免不必要的牺牲 。
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程序与处理1、报告:一旦发生了职业病危害事故 , 应严格遵守重要情况报告制度 , 按 规定程序及时、正确、实事求是地向上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进行报告 , 不得 瞒报、谎报、迟报 , 不越级上报 。
2、处理:事故发生后 , 积极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 耐心做好事故家属的思想 工作 ,对事故受害者按照规定进行适当的经济赔偿 。
, 尽量减少事故对公司 的负面影响 。
职业病诊断鉴定及治疗康复制度第一条 为履行对从事接触 。
31、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的员工进行职业健康 监护的法定职责 , 规范职业健康监护工作 , 加强职业健康监护管理 , 保护 员工健康 , 根据职业病防治法 、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等法律法规 要求 , 结合矿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
第二条矿区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类别、接触水平等情况 , 严格按 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的规定 , 组织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职工 有计划地到法定卫生服务机 构进行职业健康体检 。
员工接受职业健康检 查应当视同正常出勤 。
第三条 组织拟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的新录用员工 (包括转岗 到该作业岗位的人员) 、拟从事有特殊健康要求作业的员工进行上岗前健康 检查 。
新入矿员工必须经职业健康体检合格后方可从事接触职 。
32、业病危害因 素作业 。
第四条 对长期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的员工应组织进行在岗 期间的定期健康检查 。
公司各部门要对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人员进行 登记 , 每年78月向公司职业卫生主管部门报告 ,公司职业卫生主管部门 核实后 , 结合各部门实际制订体检计划并组织实施 。
第五条 综合办公室要及时向职业卫生主管部门通报即将离岗的员工 ,职业卫生主管部门应组织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员工进行离岗前的体检; 如最后一次在岗期间健康检查是在离岗前 90 日内 , 可视为离岗体检 。
在未 对其进行体检时 , 不得解除或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
员工可以选择放 弃进行离岗前体检 , 并签订相关协议 。
第六条 对体检中发现有职业禁忌症与 。
33、从事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职 工应调离原工作岗位 , 并妥善安置;发现健康损害或者需要复查的 , 除及 时通知用人单位外 , 还应及时告知员工本人 , 按有关部门的要求 , 进行复 查和医学观察 。
第七条 对发生分立、合并、解散、等情形的 , 公司职业卫生主管部门 应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员工进行职业性健康体检 。
第八条 在生产、 检修中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严重超标 ,对遭 受或可能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员工 , 所在单位应立即报告 , 职业卫生主 管部门应及时组织进行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 。
第九条 若发现有疑似职业病员工的职业卫生主管部门应按规定向相 关部门报告 , 并按要求其进行职业病诊断或医学观察 。
第十条 职业卫生主管部门应 。
34、将体检结果及时告知相关单位及个人 。
除 职业禁忌证外 , 其他体检结果不得公开 , 确保医学资料的机密 , 维护员工 职业健康隐私权、保密权 。
体检结果存入个人健康袋内保存 。
第条 对各单位管理岗位、辅助岗位的员工每 35年由综合办公室组织进行一次健康性体检 。
公司安全科要汇同相关部门开展作业场所健 康促进工作 , 开展健康教育、健康风险评估 , 改善作业条件、改变员工不 健康作业方式、控制健康危险因素、降低病伤及缺勤率 。
来源:(未知)
【学习资料】网址:/a/2021/0331/0021819957.html
标题:职业病|职业病预防规章制度( 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