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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农村商业银行银行保函业务管理办法63号 (3月29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拓展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的中间业务 , 提高本行综合竞争能力 , 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及银监部门的相关规定 , 结合本行的实际情况 , 制定本办法 。
第二条保函是指本行应客户的申请向第三方(受益人)开立的 , 具有担保性质的书面承诺文件 , 是为申请人投标、履行合同等经济活动提供担保 , 一旦申请人未按其与受益人签订的合同的约定偿还债务或履行约定义务时 , 由本行履行一定金额、一定期限范围内的某种支付责任或经济赔偿责任 。
“本行”包括各支行、部 。
第三条保函是依据商务合同开出的 , 但又不依附于商务合同 , 是具有独立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件 。
2、 。
当受益人在保函项下合理索赔时 , 担保行就必须承担付款责任 , 而不论申请人是否同意付款 , 也不管合同履行的实际事实 , 即保函是独立的承诺并且基本上是单证化的交易业务 。
第四条办理保函业务 , 应严格遵循自主经营、授权经办和反担保保障原则 。
第五条保函业务是授信业务的一种 , 纳入申请人授信总额内管理 。
第六条依据本办法所出具的保函是指有100%保证金的保函 , 本行暂不对外出具敞口保函 。
第二章保函的种类及办理程序第七条本行办理的保函种类有:投标保函、履约保函、预付款保函及总行审查认可的其他保函 。
(一)投标保函:应投标人申请 , 本行向招标人出具保函 , 保证在下列事件发生时进行赔付: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2、投标人 。
3、中标后未按投标书规定与招标人签约;3、投标人中标后 , 未按投标书规定 , 及时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函等 。
(二)履约保函:应承包人、分包人、卖方书面申请 , 本行向业主、总包人、买方出具保函 , 保证在申请人不能履行合同时代为赔付 。
(三)预付款保函:应申请人书面申请 , 本行向受益人出具保函 , 保证在申请人收到预付款而未履约时代为赔付 。
第八条本行保函业务的办理程序为:客户向经办行申请经办行受理调查申请人缴纳全额保证金总行审批经办行与申请人签定担保协议开具保函保函到期收回退回保证金 。
第三章保函的申请与受理第九条申请开立保函应具备如下条件:(一)在本行开立基本账户或一般结算账户;(二)生产正常经营 , 经济效益较好;(三)具 。
4、备履行担保项下合约的能力;(四)保函项目符合国家规定;(五)向本行交存100%保证金 。
第十条申请人向本行申请开立保函须提供如下资料:(一)经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复印件;(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三)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四)公司章程;(五)上年度及近期财务报表;(六)开具保函申请书;(七)与保函有关的文件 , 如招标书、投标书 , 以及工程承包合同、分包合同、销售合同等;(八)100%的保证金缴存手续:申请人交存保证金的 , 申办前将保证金缴存至开户行“2511保证金”科目 , 专户存储 , 冻结止付 , 并将缴存保证金凭证提交给受理行 , 受理行按同档期单位定期存款对该保证金进行管理 。
具体会计处理分录为:借:2011 。
5、XX公司单位活期存款贷:2511XX公司保证金存款第十一条经办行在收到申请人的开立国内保函申请书后 , 须认真对申请人提供的资料进行调查、审查、核实 , 看其资料是否齐全 , 内容是否真实 , 是否符合开具保函的条件 。
经办行必须对所审查的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 在审查无误后 , 调查人及支行行长在申请书上签字(签章) , 并将所有资料上报至总行信贷管理部审核 。
第十二条总行信贷管理部对经办行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 , 主要审查其合规性、合法性、完整性 , 审核无误后 , 报有权人审批 。
第十三条保函协议书、保函文本应采用本行统一制发的格式文本 。
申请人要求采用保函受益人提供的保函文本的 , 该文本须经总行合规管理部审核 。
第十四条 保函协议书及其他法 。
6、律文件格式文本的条款应包括本办法对保函申请人、担保人及受益人的相关要求 。
第四章保函的开具第十五条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 , 本行可以出具保函:(一)保函申请经审查批准且国内保函担保协议正式签署生效;(二)申请人已实际履行了国内保函担保协议约定的在本行出具保函前应履行的义务 , 包括缴存保证金等;(三)申请人已履行了应履行的其他义务 。
来源:(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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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农村|农村商业银行银行保函业务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