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关键词阅读: 卫生 规定 化妆品 检验 行政许可
检验机构应向检验申 。
12、请单位公布检验时限 。
一、单项指标检验时限单项指标检验时限见表6 。
表6 单项指标检验时限检验项目检验时限(天)微生物检验25卫生化学检验25pH值测定7抗UVA能力(仪器测定法)25毒理学试验急性眼刺激性试验35急性皮肤刺激性试验25多次皮肤刺激性试验50皮肤变态反应试验60皮肤光毒性试验40鼠伤寒沙门氏菌/回复突变试验60体外哺乳动物细胞染色体畸变试验60人体评价人体皮肤斑贴试验25脱毛类人体试用试验安全性评价25育发类人体试用试验安全性评价120美乳类人体试用试验安全性评价120健美类人体试用试验安全性评价120防晒效果人体试验SPF值测定60防晒效果人体试验防水性能测定60防晒效果人体试验 。
13、长波紫外线防护指数测定60二、非特殊用途化妆品检验时限非特殊用途化妆品检验时限见表7 。
表7 非特殊用途化妆品检验时限化妆品类别检验时限(天)发用类一般发用产品35易触及眼睛的发用产品35护肤类一般护肤产品60易触及眼睛的护肤产品60彩妆类一般彩妆品60眼部彩妆品60护唇及唇部彩妆品60指(趾)甲类25芳香类25注:因pH3.5而需要进行人体试用试验安全性评价的检验时限未计在内 。
三、特殊用途化妆品检验时限特殊用途化妆品检验时限见表8 。
表8 特殊用途化妆品检验时限化妆品类别检验时限(天)育发类150染发类80烫发类60脱毛类80美乳类150健美类150除臭类80祛斑类80防晒类140注:防晒效果人 。
14、体试验防水性能测定和长波紫外线防护指数测定时限未计在内 。
第六章 样品数量一、化妆品检验样品数量(一)非特殊用途化妆品检验样品数量表9 非特殊用途化妆品检验样品数量检验项目化妆品类别样品独立包装净含量发用类护肤类彩妆类指(趾)甲类芳香类一般彩妆品眼部彩妆品护唇及唇部彩妆品微生物检验22222228g卫生化学检验222222210g急性皮肤刺激性试验11110g急性眼刺激性试验111 5g多次皮肤刺激性试验222225g留样333333310g共计910910988注:样品独立包装净含量应满足检验项目要求 , 否则应增加样品数量 , 直到总量满足要求 。
需测定甲醇、-羟基酸指标时应分别增加2个样品;测定pH 。
15、值时应增加1个样品 。
(二)特殊用途化妆品检验样品数量表10 特殊用途化妆品检验样品数量检验项目化妆品类别样品独立包装净含量育发类染发类烫发类脱毛类美乳类健美类除臭类祛斑类防晒类微生物检验222228g卫生化学检验64444444410g抗UVA能力(仪器测定法)10g急性皮肤刺激性试验110g急性眼刺激性试验111 5g多次皮肤刺激性试验22222225g皮肤变态反应试验22222222225g皮肤光毒性试验11125g鼠伤寒沙门氏菌/回复突变试验111125g体外哺乳动物细胞染色体畸变试验111125g人体皮肤斑贴试验22225g人体试用试验安全性评价425g防晒效果人体试验425g留样44 。
16、444444425g共计201312141616141721注:样品独立包装净含量应满足检验项目要求 , 否则应增加样品数量 , 直到总量满足要求 。
如果只承担特殊用途化妆品检验项目中的一部分 , 应根据实际检验项目减少检验样品数量 。
需测定甲醇、-羟基酸指标时应分别增加2个样品;测定pH值时应增加1个样品 。
宣称广谱防晒的化妆品应加测抗UVA能力(仪器测定法) , 并增加2个样品 。
30人1个月用量 。
表中所列样品数量为防晒类化妆品测定防晒指数(SPF值)所需样品数量;标签上标识“防水防汗”、“适合游泳等户外活动”等内容时 , 需要测定防水性能 , 并增加4个样品;标签上标识或宣传UVA防护效果或广谱防晒效果 , 并标注PFA值 。
17、或PA+PA+时 , 需要测定长波紫外线防护指数(PFA值) , 并增加4个样品 。
附录1 卫生部健康相关产品检验申请表样品名称型号/规格送检数量样品性状(颜色和物态)样品类别生产批号或生产日期样品保质期保存条件提供的其他有关材料检验要求生产企业生产国(地区)检验申请单位地址邮编电话传真申请人备注送检者(签字):送检日期:年 月 日以下由检验机构填写:经审核 , 检验申请单位提交的样品和有关资料与上述申报内容一致 , 予以接收 。
接收者(签字):接收日期:年 月 日注:1、本申请表一式两份 , 检验机构和检验申请单位各执一份 。
2、本表填写内容应完整、清晰、真实 , 无需申请的项目填写“无” 。
附录2 卫生部健康相关产品检验 。
18、受理通知书:经审核 , 你单位由 年 月 日生产的 符合样品受理要求 , 已于 年 月 日受理 , 样品受理编号为。
来源:(未知)
【学习资料】网址:/a/2021/0419/0021967749.html
标题:化妆品|化妆品卫生行政许可检验规定(版)( 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