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关键词阅读: 行政 集团 本部 暂行规定 招待费
1、集团本部行政招待费暂行规定为规范公司管理 , 精简节约 。
现特制订“集团本部招待费暂行规定”如下:一、 招待费用(包括四楼蓝宝餐厅招待费)限额1 集团总裁因业务需要发生的招待费用 , 按需据实报销(原则上按每月1万元控制) 。
2 副总裁级人员(含总监、董秘)每月招待费用最高限额为5400元/月 。
3. 部门费用(包括部门总经理)最高限额:总裁办:1300元/月 , 财务部:1300元/月(年检招待费用另列) , 人力资源部:700元/月 , 投管部:2250元/月 , 法务部:2205元/月 , 资产清理办:300元/月 , 资金管理中心:2250元/月(董事会、监事会费用另列) 。
二、 招待费用审核权限使用者/部门招待费发生金额初 。
【集团|集团本部行政招待费暂行规定】2、核复核核定副总裁级(含总监、董秘)05400元/月行政副总裁财务总监总裁部门总经理0月最高限额(但1500元)主管副总裁其它员工单笔金额500元部门总经理501元单笔金额月最高限额部门总经理主管副总裁资产清理办公室单笔金额500元清理办负责人单笔金额501元清理办负责人行政副总裁所有职务(部门)1500单笔金额2000元行政副总裁财务总监单笔金额2001元行政副总裁财务总监总裁(注: 超出月最高限额 , 每笔均须报行政副总裁核定 。
对月超限额严重的部门(人) , 行政副总裁将进行干预 。
列入经营考核范围内的部门 , 另有规定 。
)三、 其它1 招待费用是确为拓展公司业务而设 , 各使用者、初核、复核、核定人员应严格 。
3、把关控制 , 严禁公费私用、越职、越限、越额度 , 否则一经查实 , 各会签人员将连带处罚 。
2 为鼓励各职能部门厉行节约 , 对当年节余的招待费用 , 集团将按8:2的比例于次年首月返回给部门(部门8成 , 集团2成) 。
各部门对节余款不得个人私用 , 由部门总经理安排 , 凭发票报销 。
3根据“按月检查 , 本月超标 , 下月压缩 , 当季结算 , 年底清算”的原则总裁办应于每月初公布各部门(人)招待费用使用情况 , 财务部应在各部门(人)的月核定限额达90%、年核定限额达80%时进行预警 , 并会同总裁办和行政副总裁进行监控 , 严禁超标 。
4各“招待费用限额”的标准 , 因业务调整的变动及每年度实际情况 , 由总裁办公会议决定后下文调整 。
本制度解释权在总裁办 , 并由总裁办、财务部负责督导执行 , 此前所订制度及规定与此不符者 , 以此规定为准 。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

稿源:(未知)
【傻大方】网址:/a/2021/0711/0022846302.html
标题:集团|集团本部行政招待费暂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