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关键词阅读: 保护 原则 行政法 信赖
行政机关与行政相对人之间不是对立的关系 ,而应是信任与 合作的关系 。
增强二者的信任与合作 , 减少行政活动中的冲突与磨擦 , 提高行政 效率 , 才是现代行政的精神 。
(三)有利于营造“责任政府” , 规制行政权 , 坚持依法行政信赖保护原则 不但要求行政机关对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负责 , 还要求其对不合理的行为负责 。
此原则不仅规范和制约羁束性行政权 ,还规范和制约自 。
【行政法|行政法之信赖保护原则】18、由裁量性行政权 ,从而使 行政机关对其行为全面负责 , 以消除不合法、不合理的行政管理特权 。
促使行政 机关既在形式上依法行政 , 又在实质上依法行政 。
参考文献刘莘 , 邓毅:行政法上之诚实信用原则刍议J , 行政法学研究20XX 年第4期第6页叶必丰:现代行政行为的理念J , 法律科学1999年第6期第47页转引自 沈宗灵 主编法理学M , 北京大学出版社20XX年重排本 , 第 156页余凌云:行政法上合法预期之保护J , 中国社会科学20XX年第3期 第137页林纪东:行政法原论(上)M , 国立编译馆1979年修订版第111112 页李燕 , 朱文英:论信赖利益赔偿J , 政法论丛20XX年第3期第22 页姜明安主编: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M , 北京大学出版社 , 高等教育出版 社1999年版第38页中华人民共和国程序法(试拟稿)A , 罗豪才主编行政法论丛第六 卷C , 法律出版社20XX年4月第一版 , 第485-486页姜明安:行政补偿制度研究 , 法学杂志J , 20XX年第5期第14页复旦大学法学院袁勇 。

稿源:(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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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行政法|行政法之信赖保护原则( 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