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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条例第十七条规 定: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可以在法定授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处罚 ,本案中区政府第29号文件授权区规划科对乱占地建房的当事者予以处罚不符合这一规定 ,因此无效 。
案例五:案情简介:1986年7月18日 , 赵C出生于江西省鹰潭市月湖区 , 出生后用“赵C进行户籍登记 。
2005年 , 用“赵 C申请第一代身份证 , 当年 6月16日月湖公安分局签发了身份 证 。
2006年8月份 , 当赵C到月湖公安分局江边派出所换发第二代身份证时 , 却被民警告 知:公安部有通知 , 名字里面不能有“C字 。
后来到月湖公安分局户政科了解 , “赵C的姓名进不了公安部户籍网络程序 , 被建议改名 。
2007年7月6日 , 赵C向鹰 。
54、潭市公安局申请 , 要求继续使用“赵 C”姓名 。
同年11月9日 , 鹰潭市公安局作出批复 , 要求赵C改名 。
依据是公安部姓名登记条例(初稿)有规定 , 已简化的繁体字、已淘汰的异体字、外国文字、汉语拼音、阿拉伯数字等字样不能用 。
为了捍卫自己的姓名权 ,赵C在2008年1月8日 , 到法院起诉鹰潭市公安局月湖分局 。
一审法院责令被告鹰潭市公安局月湖分局允许赵C以赵C为姓名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
鹰潭市公安局月湖分局不服 ,提起上诉 。
二审法庭审理围绕 “ C”是不是数字符号;取名“ C 是否损害社会管理秩序;公安局拒绝换二代身份证是否合法展开辩论 。
最后 , 在法院的反复协调下 , 当事双方在庭外都表示愿意妥协 , 双方最后达成和 。
55、解 。
法院对“赵C姓名权”官司当庭作出二审裁定 ,裁定撤销鹰潭市月湖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赵C将用规范汉字更改名字 , 鹰潭市月湖区公安分局将免费为赵C办理更名手续 。
问题:1姓名登记条例(初稿)能否作为公安局作出批复的依据?为什么?(8分)2说说你对本案的看法 。
(要求字数不少于100字)(12分)答:1、不能作为依据 , 姓名登记条例(初稿)只是一个初稿 , 没有经过法定程序 , 不能 生效 , 不具有法律效力 , 不能作为公安局作出决定的依据 。
案例一:案情介绍:原告:刘某、王某、张某、马某 。
被告:某市煤矿技工学校 。
刘某、王某、张某 和马某是某市煤矿技工学校的学生 , 王某和张某在2006年4月30日的数学考试中有抄纸条作弊 。
56、的行为 , 刘某和马某在5月2日的电子技术和机械基础科目考试中有抄纸条作弊的行为 。
2006年5月3日 , 某市煤矿技工学校根据劳动部颁发的技工学校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第 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作出处理决定 , 对该四名同学作出了责令退学、注销学籍的处理 。
刘某等四人不服 , 依法向某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请求法院撤销被告的处分决定 , 恢复四人的学籍 。
在法庭审理中 , 刘某等四原告诉称:学校作出的开除学籍的处分过重 , 侵犯了未成年学生受教育的合法权益 , 且处理决定程序违法 ,故请求法院撤销被告的处分决定 , 恢复四人的学籍 。
被告某市煤矿技工学校辩称:学校对刘某等人作出的决定属于学校的内部管理行为 , 技工学校不属于国家行政机关 , 原告 。
57、无权提起行政诉讼 ,故请求法院依法驳回四原告的起诉 。
技工学校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对于违反纪律和犯错误的学生 , 学 校应进行批评教育 , 情节严重或屡教不改者 , 可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责 令退学或开除学籍等纪律处分 。
第二十八条:处分学生必须经过校务会议讨论 , 校长批准执行 , 其中责令退学和开除学籍处分 , 需报学校主管部门批准并报劳动部门备案 。
问题:1什么是行政主体?( 5分)2. 结合本案分析被告某市煤矿技工学校是否具有行政主体资格?( 7分)3.分析本案 , 你认为本案原告的诉讼请求法院能否支持?(8分)答:1.行政主体是指享有国家行政权力 , 能以自己的名义从事行政管理活动 , 并能独立地 承 。
58、担由此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的组织 。
2. 煤矿技工学校具有行政主体资格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二十八条第(四)项之规定 , 学校及其它教育机构 , 有权对教育者进行学籍管理 , 实施奖励或处分 , 某市煤矿技工学校是法律授权的组织 , 具有行政主体资格 。
3. 原告的诉讼请求法院能够支持 。
根据行政法的基本原理和具体的规定 , 某市煤矿技工学校对刘某等四人的处分 , 处罚畸重 , 显失公正 , 且超越权限范围 , 违背法定程序 , 应予撤销 。
稿源:(未知)
【傻大方】网址:/a/2021/0801/0023374828.html
标题:行政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形考任务1( 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