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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投资金融--金融资产贷款和应收款项( 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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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金融资产的发行方可以按照明显低 于其摊余成本的金额清偿; 其他表明企业没有明 。

13、确意图将该金融 资产持有至到期的情况 。
据此 , 对于发行方可以赎回的债务工具 ,如发行方行使赎回权 , 投资者仍可收回 其几乎所有初始净投资(含支付的溢价 和交易费用) , 那么投资者可以将此类 投资划分为持有至到期 。
但是 , 对于投 资者有权要求发行方赎回的债务工具投 资 , 投资者不能将其划分为持有至到期 投资 。
(2).有能力持有至到期 即企业有足够的财务资源 , 并不受外部 因素影响将投资持有至到期 。
存在下列 情况之一的 , 表明企业没有能力将具有 固定期限的金融资产投资持有至到期: 没有可利用的财务资源持续地为该金 融资产投资提供资金支持 , 以使该金融 资产投资持有至到期; 受法律、行政法规的限制 , 使企业难 以 。

14、将该金融资产投资持有至到期; 其他表明企业没有能力将具有固定期 限的金融资产投资持有至到期的情况 。
企业应当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对持有至 到期投资的意图和能力进行评价 。
发生 变化的 , 应当将其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 融资产进行处理 。
(3)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 ,即相关合同明确了投资者在确定的期间 内获得或应收取现金流量 , 包括投资利 息和本金等的金额和时间等 。
因此 , 从投资者角度看 , 如果不考虑其 他条件 , 在将某项投资划分为持有至到 期投资时可以不考虑可能存在的发行方 重大支付风险 。
其次 , 由于要求到期日 固定 , 从而权益工具投资不能划分为持 有至到期投资 。
(4)非衍生金融资产 。
例如 , 企业从二 。

15、级 市场上购入的固定利率三年期国债、浮 动利率两年期债券等 , 如符合持有至到 期投资的条件 , 可以划分为持有至到期 投资;购入的股权投资因其没有固定的 到期日 , 不符合持有至到期投资的条件 ,不能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 。
另外 , 持有至到期投资通常具有长期性 质 , 但期限较短(1年以内)的债券投 资 , 如符合持有至到期投资的条件 , 也 可将其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 。
2).2).不应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不应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 资的情形资的情形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 , 下列金融资产不应 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 : 初始确认时被指定为交易性非衍生金融 资产; 初始确认时被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 金融资产; 符合贷款和应收款项 。

16、定义的非衍生金融 资产 。
3 3)到期前处置或重分类对所持有)到期前处置或重分类对所持有 剩余非衍生金融资产的影响剩余非衍生金融资产的影响 企业将持有至到期投资在到期前处置或 重分类 , 通常表明其违背了将投资持有 到期的最初意图 。
如果处置或重分类为 其他类金融资产的金额相对于该类投资 ,即企业持有的全部至到期投资 , 在出售 或重分类前的总额较大 , 则企业在处置 或重分类后应立即将其剩余的持有至到 期投资(即全部持有至到期投资扣除已 处置或重分类的部分)重分类为可供出 售金融资产 。
以下情况时可以例外: 出售日或重分类日距离该项投资到期 日或赎回日较近(如到期前三个月内) ,且市场利率变化对该项投资的 。

17、公允价值 没有显著影响; 根据合同约定的偿付方式 , 企业已收 回几乎所有初始本金; 出售或重分类是由于企业无法控制、 预期不会重复发生且难以合理预计的独 立事件所引起 。
此种情况主要包括: 因被投资单位信用状况严重恶化 , 将 持有至到期投资予以出售; 因相关税收法规取消了持有至到期投 资的利息税前可抵扣政策 , 或显著减少 了税前可抵扣金额 , 将持有至到期投资 予以出售; 因发生重大企业合并或重大处置 , 为 保持现行利率风险头寸或维持现行信用 风险政策 , 将持有至到期投资予以出售; 因法律、行政法规对允许投资的范围 或特定投资品种的投资限额作出重大调 整 , 将持有至到期投资予以出售; 因监管部门要求大幅度提高资 。

18、产流动 性 , 或大幅度提高持有至到期投资在计 算资本充足率时的风险权重 , 将持有至 到期投资予以出售 。
2.2.持有至到期投资的会计处理持有至到期投资的会计处理 企业设置“持有至到期投资”科目 , 核 算企业持有至到期投资的价值 。
该科目 期末的借方余额 , 反映企业持有至到期 投资的摊余成本(Amortized cost) 。


稿源:(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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