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关键词阅读: 款项 金融 投资 应收 贷款 金融资产
企业 委托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向其他单位贷 出的款项 , 也在这个科目核算 。
企业应 当按照持有至到期投资的类别和品种 ,分别以“投资成本”、“利息调整”、 “应计利息”等进行明细核算 。
1 1)持有至到期投资购入的会)持有至到期投资购入的会 计处理计处理 持有至到期投资应当按取得时的公允价值 。
19、和 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
企业 取得的持有至到期投资 , 应按该投资的面值 ,借记“持有至到期投资成本”科目 。
支 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 债券利息 , 应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 , 具体的 说 , 应按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已到付息期但 尚未领取的利息 , 借记“应收利息”科目 ,按实际支付的金额 , 贷记“银行存款”等科 目 , 按其差额 , 借记或贷记“持有至到期投 资利息调整”科目 。
2 2)持有至到期投资持有期间)持有至到期投资持有期间 的会计处理的会计处理 持有至到期投资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 量 。
摊余成本(amortized cost)是指 金融资产的初始确认金额 , 扣除已收回 的本金 , 加上或减去 。
20、采用实际利率法将 该初始确认金额与到期日金额之间的差 额进行摊销形成的累计摊销额 , 扣除已 发生的减值损失等一系列调整后的数额 。
(1).(1).分期付息、一次还本债券分期付息、一次还本债券 投资的会计处理投资的会计处理 资产负债表日 , 持有至到期投资为分期 付息、一次还本债券投资的 , 应按票面 利率计算确定的应收未收利息 , 借记 “应收利息”科目 , 按持有至到期投资 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收 入 , 贷记“投资收益”科目 , 按其差额 ,借记或贷记“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 调整”科目 。
(2).一次还本付息债券投资的一次还本付息债券投资的 会计处理会计处理 资产负债表日 , 持有至到期投资为一次 还本付息债 。
21、券投资的 , 应按票面利率计 算确定的应收未收利息 , 借记“持有至 到期投资应计利息”科目 , 按持有 至到期投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 定的利息收入 , 贷记“投资收益”科目 ,按其差额 , 借记或贷记“持有至到期投 资利息调整”科目 。
3 3)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的会)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的会 计处理计处理 (1).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及其转回的规定 减值金额的确定 持有至到期投资 , 贷款和应收款项等金 融资产发生减值时 , 应当将该金融资产 的账面价值减记至预计未来现金流量 (不包括尚未发生的未来信用损失)现 值 , 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计入当期损益 。
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的转回 对持有至到期投资确认减值损失 。
22、后 , 如 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价值已恢复 ,且客观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 关(如债务人的信用评级已提高等) ,原确认的减值损失应当予以转回 , 计入 当期损益 。
但是 , 转回后的账面价值不 应当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 金融资产在转回日的摊余成本 。
(2).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账务处理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账务处理 企业确定持有至到期投资发生减值的 ,按应减记的金额 , 借记“资产减值损失” 科目 , 贷记“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 科目 。
已计提减值准备的持有至到期投 资价值以后又得以恢复 , 应在原已计提 的减值准备金额内 , 按恢复增加的金额 ,借记“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科目 ,贷记“资产减值损失”科 。
23、目 。
4 4)出售持有至到期投资的会)出售持有至到期投资的会 计处理计处理 处置持有至到期投资时 , 应将所取得价 款与该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 “投资收益” 。
出售持有至到期投资 ,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 , 借记“银行存款” 科目 , 按其账面余额 , 贷记“持有至到 期投资成本、利息调整、应计利息” 科目 , 按其差额 , 贷记或借记“投资收 益”科目 。
已计提减值准备的 , 还应同 时结转减值准备 。
3.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 1 1)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的情况)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的情况 企业应当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对持 有至到期投资的意图和能力进行合 理评价 , 当持有至到期投资的意图 改变或企业 。
24、没有能力将具有固定期 限的金融资产投资持有至到期时 ,应将持有至到期投资进行重分类 。
(1).持有至到期投资的意图的改变持有至到期投资的意图的改变 资产负债表日 , 对持有至到期投资的意 图进行评价时 , 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 ,表明企业没有明确意图将某项金融资产 投资持有至到期: 企业持有该金融资产的期限不确定; 发生市场利率变化、流动性需要变化、 替代投资机会及其投资收益率变化、融 资来源和期限变化、外汇风险变化等情 况时 , 企业将出售该金融资产;企业无 法控制、预期不会重复发生且难以合理 预期的事项引起的金融资产出售除外; 该金融资产发行方可以按明显低于其 摊余成本的金额清偿; 其他表明企业没有明确 。
稿源:(未知)
【傻大方】网址:/a/2021/0812/0023646445.html
标题:投资|投资金融--金融资产贷款和应收款项( 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