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关键词阅读: 工作 安全 哈尔滨 实施细则 责任制 师范大学
单位其他负责人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管理责任 。
第十二条各单位确定所属各科室、场所、房间等部位和各项工作的安全责任人 , 具体负责日常的安全管理 , 其职责为:(一)贯彻执行安全法律法规、学校安全管理规定和本单位的安全制度与操作规程;(二)熟练掌握责任部位和工作的安全管理、安全防范操作及事故处理技能;(三)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 做好各项安全管理工作 , 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上报有关负 。
7、责人;(四)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安全工作 。
第十三条各学院、系、公司、后勤部门及人员较多的处级单位应当设立专、兼职安全员 , 在单位主管安全工作的负责人领导下 , 参与落实国家、学校和本单位对安全工作的各项要求 , 履行下列职责:(一)学习、宣传安全防范的法律法规、学校及本单位的各项安全制度 , 依法进行安全管理;(二)协助主管安全工作的负责人落实逐级和岗位安全责任制 , 确定各级、各岗位的安全责任人;(三)负责本单位的日常安全检查与管理 , 纠正各种违章行为;(四)检查、指导本单位值班和门卫更夫工作;(五)监督、参与本单位的安全隐患整改或者采取其他措施避免隐患酿成灾害性事故;(六)协助公安机关和学校保卫部门的工作 。
第十 。
8、四条安全员是本单位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 , 对本单位发生的安全事故承担直接责任 。
各单位安全员接受公安、保卫部门的监督、检查、考核、培训 , 保卫部门对严重不负责任的安全员有权提出更换 。
用人4单位拒不更换而出现安全事故的 , 单位负责人应承担责任 。
第十五条后勤管理部门履行下列安全职责:(一)确保学校供水、供电安全;(二)对学校各部位的电气线路、消防设施定期进行检修、检测;(三)对校园内所管理的地下设施井盖进行日常巡查 , 发现破损丢失应及时更换;(四)监督检查用水、用电情况 , 纠正违章用水、用电行为;(五)对校舍、校园道路、公共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 , 及时发现、排除危险 。
第十六条基建部门负责学校在建工程的施工安全管理 。
9、 , 对新建、改建工程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进行设计、施工、验收 。
第十七条进行有毒、腐蚀、放射、易燃易爆、高压、竞技运动等危险试验和教学的院系 , 对试验和教学的安全负责 。
教务处、各系对学生校外实习、野外实习的安全负责任 。
第十八条学校的学工部门、研究生处、成人教育学院和各学院、系的主抓学生工作的负责人对学生的安全管理工作负责 , 履行下列职责:(一)对学生开展安全教育 , 提高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防范能力;(二)掌握学生的思想动态 , 及时解决学生当中的各种矛盾 , 避免因矛盾激化引发的各种纠纷和案件 , 避免群体事件及其他突发事件的发生;(三)学生参加学校组织的校内外各项活动的安全管理;(四)参与处理涉及学生的 。
10、伤害案件、人身伤亡事故 , 做好学生家属的安抚工作及善后处理工作 。
第十九条国际交流学院负责外籍教师和留学生及外籍5师生公寓的安全管理工作 , 对外籍师生进行安全宣传与教育 , 检查和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
第二十条对外出租、承包或委托经营、管理公有房产的单位 , 应当同承租、承包人或受委托经营、管理人签订相应的安全责任协议 , 并对其使用房屋的安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 对该房产的安全承担管理责任 。
第二十一条在校园内举办大型活动的主办单位、承办、协办单位及提供场地的单位对活动的安全承担责任 , 并应签订明确各方责任的协议书 。
主办单位应当履行下列安全职责:(一)对依法需要到公安部门办理防火、治安审批的 , 应当按规定进行审批后方可进 。
11、行活动;(二)活动现场必须配备足够的专职人员负责现场秩序的维护;(三)在运动场、馆及室内举行活动的 , 必须保证安全出口全部畅通 , 每一出口必须有专人把守 。
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完好有效 。
在活动中发生安全事故的 , 举行活动的各方承担连带的民事责任 , 同时追究学校所属单位相关人员的安全责任 。
第二十二条在校园内参加各种活动、辅导班、学习班的学员及未成年人学员的监护人在校园内受到伤害 , 或者发生与参加活动有关的纠纷 , 由活动的主办单位负责解决 。
主办单位非本校所属单位的 , 由校内提供场地的单位负责协调 。
稿源:(未知)
【傻大方】网址:/a/2021/0813/0023654424.html
标题:哈尔滨|哈尔滨师范大学安全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 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