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关键词阅读: 思考 解释 宪法 法律 论文
对于检察权的属性问题 , 以及检察权与法律监督权 。
12、之间的关系问题 , 我们认为可从以下几个层面加以审视:首先 , 探讨检察权的属性要从我国的国家权力结构入手 , 我国的权力结构形式一直采取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作为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议行合一”的模式 。
全国人大拥有国家最高权力 , 同时基本国家权力结构划分为立法权 , 行政权 , 审判权 , 检察权等等权力 。
因此在我国 , 检察权应是一项独立的国家权力 , 它既不属于行政权 , 也不属于审判机关的司法审判权 , 检察权与行政权、审判权处于国家权力结构的同一序列之中 。
尽管检察权的某些权能具有一些行政权或司法权的属性 。
但这些都不能全面地反映检察权的特点 , 更不足以揭示检察权的本质属性 。
其次 , 判断检察权是否为司法权 , 我们应从检察机关是否为司法机关来进 。
13、行考察 。
事实上 , 我国尚没有任何一部法律规定哪些机关为国家的司法机关 , 也没有任何一部法律对司法权的概念作出明确的界定 。
只是在学术的言说中 , 人们往往把审判机关与检察机关共同称之为司法机关 , 相应地就将审判权与检察权统称为司法权 。
但是我们认为 , 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 , 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 , 两者的性质完全不同 。
如果将检察机关作为司法机关的一部分 , 甚至认为检察权属于司法权 , 这无疑是对司法权的内涵和外延的重大误解(如前所述 , 司法权具有终局性 , 独立性 , 中立性等特点 , 而这些都是检察权所不具备的 。
)而且 , 在司法实践中 , 检察权不同于司法权的性质已愈发凸显 , 在推进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和建设 。
14、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今天 , 检察权理应拥有其独立的位置 。
再次 , 我国宪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均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检察机关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 , 检察机关由此而取得了法律监督权和检察权 。
正因为如此 , 从法理上大致可以将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权与检察权等同起来 , 其理由无疑在于“法律监督权和检察权的内容是一致的 , 都是国家维护法律统一和正确实施的一种权力 。
”13当然 , 检察机关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这一规定显得过于宽泛 , 不利于我们分清法律监督权与检察权的性质差别:第一 , “法律监督权是对宪法和法律的执行和遵守实行监督 , 以确保宪法 , 法律在全国的统一和正确实施的权力 。
”14而从法律 。
15、对检察权内容的规定来看 , 它更多地体现为检察机关行使的职权 , 两者在内涵和外延上都存在很大的区别 。
第二 , 将检察权和法律监督权等同起来 , 不符合法学理论的一般规定 。
这是因为 , 以法律监督权为核心的法律监督关系具有单向性、权威性、和非平等性的一般特征 , 而检察权是以公诉权为核心 , 其在刑事诉讼法律关系中是一方诉讼主体的基本权利 , 它不具有超然于审判活动的法律监督性质 。
第三 , 将法律监督权与检察权相等同 , 在实践中 , 不利于检察机关正确行使权力 , 使检察机关陷入种种困境 。
其中 , 最突出的问题就是检察机关同时行使法律监督权和公诉权 , 不仅破坏控、审分离的原则 , 进而影响司法公正 , 而且往往造成检察院、法院之间的相互冲突15 , 严重影 。
16、响了法制的统一 。
对检察权的属性进行判断 , 以及对检察机关的性质和地位进行再思考 , 是由于二者的性质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高检法律解释权的前途 。
事实上 , 高检法律解释权不仅不具备合宪性 , 而且与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权或者说检察权之间也有矛盾之处 。
这是因为 , 法律监督权是负责保证国家权力的正常运行和保证法律的正确实施之权 , 任何权力包括法律解释权以及高检作出的法律解释也应受到相应的监督 。
然而 , “如果允许人民检察院行使法律解释权 , 无异于让运动员制订竞赛规则甚至充当裁判的角色 。
”16这种监督者自我监督的尴尬局面必然造成监督权的虚置 。
两种权力之间不可调和的矛盾 , 只能通过一方的取消或改变来解决 。
由于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权是宪 。
17、法赋予的 , 在规范意义上其权力来源是正当的和合法的 , 因此高检法律解释权能否继续存在就取决于宪法对检察机关及检察权性质的重新定位 。
稿源:(未知)
【傻大方】网址:/a/2021/0815/0023727962.html
标题:法律|法律解释权与宪法思考论文( 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