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关键词阅读: 告知 上班 明天 不用 口头
1、我被口头告知明天不用来上班了本文作者周斌在实际的企业管理中 , 往往会出现口头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况 存在 , 遇到这样的情况作为企业和劳动者该如何举证呢?劳 动争议仲裁的举证一般遵循的是“谁主张 , 谁举证”, 本文 通过三个案例 , 详细阐述口头解除劳动关系的举证责任 。
案情一乔某等 17 人是某饭店餐厅厨房的厨师 , 饭店和乔某 等人签订了劳动合同 , 但劳动合同期限尚未到期 。
由于经营 状况发生变化 , 饭店将餐厅厨房承包给了其他人 , 承包人自 带其他厨师经营该厨房 , 不再需要原厨房的 17 名厨师 。
人 事部门在 2014 年 3 月的一天 , 突然口头通知乔某等人 , 他 们已被单位开除 , 并责令该 17 名员工立即搬离饭店宿舍 ,。
2、 并不得再进入饭店及厨房工作 。
同时 , 饭店向乔某等人提出 经济补偿金的支付问题 , 但由于饭店未按员工实际工龄支付 经济补偿金 , 乔某等人不同意饭店的解雇赔偿方案 。
之后 ,该饭店人事经理再次以口头形式 , 通知厨师代表 , 劳动合同 已被解除 , 并由其通知其他厨师 。
次日 , 该 17 名厨师向劳 动监察部门投诉 , 要求单位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 金 。
饭店抗辩称 ,之前人事部口头通知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 ,不具有法律效力 。
该口头通知 , 并没有得到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公司盖章的确认 , 因此 , 解除劳动合同行为并没有成立 ,也不具有效力 。
最终 , 通过各部门的协调 , 饭店和劳动者通过协商解除劳动 合同的方式 , 向 13 名厨师支付了正 。
3、常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 补偿金 , 还有 4 名厨师回单位继续工作 。
此事虽然经过调解 得到了解决 , 但实践中用人单位未书面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 合同 , 或劳动者未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 即双方 “口头解除劳动合同”, 应由谁来举证呢? 问题一、“口头解除终止”的事实由谁举证?“谁主张 , 谁 举证” , 是劳动争议仲裁的一般举证规则 。
根据劳动争议 调解仲裁法第六条的规定 , 发生劳动争议 , 当事人对自己 提出的主张 , 有责任提供证据 。
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 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 , 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 的 , 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
在举证责任分配方面 , 劳动者主张用人单位“口头解除劳动 合同” , 应当对用人单位单方解 。
4、除劳动合同的事实进行举证 。
如果劳动者能够对用人单位“口头解除”的事实作出合理陈 述 , 并提供上述证据予以证明 , 则可以认定用人单位单方解 除劳动合同的事实成立;如果劳动者不能对用人单位“口头 解除”的事实作出合理陈述 , 也未能提供任何证据证明用人 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事实 , 则应当依法承担举证不能的 不利后果 。
从劳动争议处理实践来看 , 劳动者可能取得的证明用人单位“口头解除”事实的证据主要有录音录像等视听资料、向劳 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的登记资料、 证人证言、 工作交接单等 。
当然 , 劳动者主张“口头解除劳动关系”事实成立 , 用人单 位主张“口头解除劳动关系”事实未成立 , 还应当对双方提 供的相关证据进行质 。
5、证 , 围绕该争议事项进行庭审调查 , 可 以通过审查退工办理、劳动手册归还、工资结算以及工作安 排等情况进行综合判断 。
案情二刘女士是北京市某网络公司 员工 ,2009 年 3 月 , 双方签订了终止期限至 2012 年 3 月 30 日的劳动合同 。
2010年 3月 25日 , 刘女士因与单位人事工 作人员发生争执 , 被部门经理告知解除劳动合同并停止工 作 。
次月 , 该网络公司将刘女士的社会保险关系转出 。
刘女 士提出索要未提前告知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 该公司 相关负责人一直没给予答复 , 也没有给刘女士办理任何解除 合同的书面证明 。
刘女士到仲裁部门提出了申请 。
在审理过程中 ,该公司表示 ,在和刘女士签订劳动合同 。
6、时 , 公司就已告知刘女士公司的相 关规章制度 , 职工的辞职、辞退等手续应由人事部处理 , 部 门经理不能自行决定辞退员工 , 公司并未与刘女士解除劳动 合同 , 刘女士随时可回单位继续工作 。
对于解除劳动合同的事由 , 该网络公司并没有出示证据对抗 刘女士提出的因与人事发生争执被辞退的事实 。
刘女士指 出 , 虽然某网络公司开庭时否认曾作出与她解除劳动合同的 意思表示 , 但该网络公司事实上已将自己的社会保险关系转 出 。
稿源:(未知)
【傻大方】网址:/a/2021/0815/0023727970.html
标题:口头|我被口头告知明天不用来上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