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关键词阅读: 挑战 国际 司法 我国 干预 面临 斗争 海洋权益 两案看
即使有权对案 件作出裁判 , 还要考虑案件是否适于通过司法判决加以解决 。
国际司法机构在传 统上都倾向于拒绝审理那些由严重政治矛盾或军事对立引发的争端 。
最终 , 审理查戈斯案的仲裁员以3比2的投票结果拒绝受理可能对群岛领 土主权作出裁定的诉讼请求 , 也没有对英国在非殖民化过程中相关主权行为的合 法性问题作出评判 。
7、 。
这一结果总体符合司法节制的原则 ,但由于仲裁庭在该案法 律论证过程中不可避免地涉及对群岛领土地位的看法及英国在20世纪60年代向毛里求斯所作承诺的性质 , 也就赋予了毛里求斯一些对其未来领土主权主张有利 的司法实践依据 。
从这个角度看 , 仲裁庭已在很大程度上扩张了自身权力 ,只不 过并未明确声称其拥有审议领土问题的权力罢了 。
所以 , 对这一裁决结果 , 英国 保持沉默 , 毛里求斯表示欢迎 。
咨询意见案反映的法庭权力异化相较于仲裁庭处理查戈斯案的总体谨慎 , 国际海洋法法庭在咨询意见案上 要激进得多 。
20余位不同国籍的法官一致认为法庭具备所谓咨询管辖权 。
咨询管辖权是与诉讼管辖权并列的国际法庭的基本权能 。
顾名思义 , 它 。
8、的存在并非是为了审理争端当事方的诉讼 , 而是就国际机构所提出的法律问题进行 解答和指导 , 以便各国和国际组织能依法办事 。
值得注意的是 , 所有司法机构都 具备诉讼管辖权 , 但只有少部分司法机构 , 根据组织协定的明确授权 , 才具备咨 询管辖权 。
这是因为 , 咨询管辖权在实际运用过程中容易突破国家同意原则 , 成为一国不经另一国同意就将它们之间的争端交由法庭裁判的简便工具 。
故而 , 必须由各成员国在缔结条约时明确约定 , 法庭方可行使这一权力 。
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中没有任何条款赋予法庭行使咨询管辖权 的权力(海底争端分庭除外) , 然而法庭出人意料地于1997年在自己制定的法 庭程序规则中指出其拥有该权力 。
自此之后 , 十多年 。
9、来并未有国家主动触碰这 一敏感神经 , 直至20XX年一个名不见经传的西非国际组织次区域渔业委员会向 法庭递交了首例咨询案 , 要求法庭对如下问题作出判断:若悬挂某一国旗帜的船 只在另一国专属经济区内从事非法捕鱼行为 ,该船所属国家应承担何种义务和责 任 。
这并不是一个限于西非渔业组织的问题 ,而是牵涉全世界所有沿海国和船 旗国权益的一般国际法问题 。
一旦法庭确认自身具备咨询权能 , 并对本案行使管 辖权 , 也就意味着法庭权力运行突破了缔约国的授权范围 ,预示着越来越多的国 家将失去安全感 。
因此 , 次区域渔业委员会的诉讼请求引起众多国家警觉 , 美国、中国、英 国、法国、澳大利亚等多个国家均明确反对法庭行使咨询管辖权 。
10、 。
但法庭仍在最后发表的咨询意见中确认其具备咨询管辖权 , 给出的理由却很难令各国信服 。
在 对法庭权力界限存在严重分歧的情况下 ,即使作出判决也无法很好地执行 , 最终 损害的将是法庭公信力 。
国际争端解决机构往往以解决争议为形式 , 同时承载着实现正义的职能 ,也就是古希腊哲学家亚里士多德所称的矫正正义 。
但主持正义的前提必须是以特定社会条件下社会成员所能接受为限度 。
近代国际法体系确立以来 , 国际司法和 仲裁作为一种正式的争端解决方式 , 被明确载入联合国宪章 , 并被大量国际多边条约确立为可资利用的争端解决途径 。
一些拥有众多缔约国的国际公约 , 比 如关税及贸易总协定、解决投资争端国际公约 , 以及前述两个案件所涉及 的联 。
11、合国海洋法公约 , 均是如此 。
根据这些公约组建的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 构、解决投资争端国际中心以及国际海洋法法庭和国际仲裁庭等自成立至今已审 理了数十乃至数百起案件 , 成功解决了当事国之间的不少争议 , 对促进世界和平、 维护国际关系稳定产生了积极作用 。
但与此同时 , 在涉及国家核心利益特别是关 乎国家生死存亡的问题上 , 任何法律与道德可能都是脆弱的 , 正如美国社会生物 学开创者威尔逊所言没有什么道德义务比生存本能更加优先 。
在国际司法和仲裁 的历史上 , 部分涉及领土问题的案件宣判后很难得到执行 , 甚至争端继续扩大 。
再如 , 尽管美国自18世纪起就大量利用国际司法和仲裁途径解决与他国的争端 ,但当上世纪80年代尼加拉瓜 。
稿源:(未知)
【傻大方】网址:/a/2021/0820/0023837347.html
标题:两案看|论从两案看我国海洋权益斗争面临的国际司法干预挑战( 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