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关键词阅读: 工作 监察 节能 打算 工信委
1、工信委节能监察工作打算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 进一步加强对我市重点用能企业监督管理 , 根据省经信委对节能工作的部署 , 以“淘汰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和“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专项监察为工作重点 , 依法推进工业节能的基础工作 , 特制订本工作计划 。
一、监察范围 市节能监察支队主要负责对年耗能5000吨标准煤以上的86户重点用能企业(据省经信委下发的名单)进行监察(见附件二);各区(市、县)节能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年耗能3000-5000吨标准煤的27户重点用能企业(根据市统计局提供名单)进行监察(见附件三) 。
二、工作内容 (一)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执行情况监察 涉及27项国家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 。
2、(目录见附件四)的企业进行全面自查 , 节能主管部门进行核查 , 对超过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用能的企业 , 要依法进行处理 。
(二)淘汰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情况监察 今年是完成省工业和信息化行业淘汰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工作方案淘汰任务的最后一年 , 按照工信部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产品)淘汰目录(第一批) , 继续加大对电动机、电焊机和电阻炉、变压器和调压器、锅炉、风机、泵、压缩机、柴油机和其他设备共9大类272项设备(产品)淘汰落后机电设备工作力度 。
一是对未进行自查的重点用能企业 , 督促其尽快进行自查 , 制定淘汰计划 , 力争年底完成淘汰;二是督促已完成自查的企业按预定淘汰计划实施淘汰 , 对不按计划淘汰的企业将提出整改要求和整 。
3、改期限 , 并对整改结果进行复查 , 对整改达不到要求的 , 依法予以处罚 。
(三)节能基础管理情况监察 对重点用能企业节能目标责任制落实情况、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制度执行情况、能源管理岗位设立和能源管理负责人聘任情况进行日常监察 。
三、时间安排 本年度节能监察工作从4月开始至12月结束 。
具体监察时间另行通知 。
四、工作要求 (一)各区(市、县)节能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节能监察工作 , 明确分工 , 落实责任 , 严格执行国家节能法律法规及规章 , 积极配合市节能监察支队认真完成今年的节能监察任务 。
(二)列入2012年节能监察计划的重点用能企业要认真对照27项国家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目录、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产品)淘汰目录( 。
【工信委|工信委节能监察工作打算】4、第一批)及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进行自查 。
分别如实填报企业产品能耗限额执行情况自查表(附件五)和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产品)使用情况表(附件六) , 并于2012年6月10日前将自查情况报送所在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 附件二规定的86户重点监控企业报市节能监察支队 。
仍在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用能设备的企业要在本年度内将其淘汰完毕 , 限期淘汰确有困难的企业 , 于2012年10月15日前要向所辖节能主管部门提出暂缓淘汰的申请报告 。
(三)在年度节能监察工作结束后 , 各区(市、县)节能主管部门要做好节能监察资料的收集、整理、总结、归档等工作 , 于12月15日前将年耗能3000-5000吨标准煤的27户企业节能监察情况以书面材料形式报送市节能监察支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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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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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工信委|工信委节能监察工作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