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生|“差评”不是洪水猛兽,医院要重视患者评价

医生|“差评”不是洪水猛兽,医院要重视患者评价】胡欣红
在这个“点评”盛行的时代,如果患者就医后可以根据自己的体验对医院和医生进行“打分和评价”,究竟是好事还是坏事?
据媒体近日报道,在部分有评价功能的互联网平台上,不论是“三甲”医院还是一些专科医院,都榜上有名,但其中一些相对知名的医院评价星级较低,有些医院的评论区内,医生也频频“中招”。有人担忧点评平台会“挑拨离间”医患关系,甚至成为涉医网络暴力渠道。真的是这样吗?
看待医疗点评,首先要看其初衷是什么。评价商家的商品及服务是法律赋予消费者的权利,看病就医虽然不能简单等同于商品消费,但患者对医生进行评价也应该是一种自然权利。所不同的是,有了点评平台之后,让患者评价得以“集中”体现出来而已。
更何况,国务院早就出台了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医院当然也应该主动接受患者评价。点评机制的存在,能有效倒逼医院和医生改进诊疗服务水平,有助于改善医患关系、提高患者满意度。
事实上,《关于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67号),在医务人员绩效考核方面,就明确提出将患者满意度作为考核指标之一。
也有人认为,医疗服务十分专业,“外行评价内行”容易影响客观性。笔者觉得,这个问题应该辨证看待。医疗服务的专业性确实很强,患者通常不太有能力对医生的具体治疗行为进行评价,但这并不意味着患者就没有发言权了。
“有时治愈,常常帮助,总是安慰”,这句流传甚广的医疗箴言,传递了这样一种信息:医生的医术是否高明,从来不单纯是医疗专业和技术层面的问题,一位以救死扶伤为己任的白衣天使,应该有悲天悯人、悬壶济世的情怀。从某种意义上讲,医德也是一种医术。
因此,患者的评价固然是一种主观感受,但除了极少数偏激声音外,大多数情况下应该能基本反映医生和医院的服务面貌。绝不能因为少数人的恶意评价,就因噎废食。
当然,对于点评平台目前所存在的问题,也不能无视。对于恶意评价,涉嫌侵犯医院名誉权和医生名誉权、隐私权的言行,理应拿起法律武器,依法严肃追责。
“差评”不是洪水猛兽。患者的点评是一面镜子,医院要重视患者评价,也要学会客观理性看待,做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让评价机制发挥正向引导作用,或能开辟一条医患良性互动的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