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分行为与负担行为的区别 处分行为有哪些(11)


处分行为与负担行为的区别 处分行为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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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性要件也不排除处分辅助者行为的介入 。换言之,在处分行为与处分结果之间,可以介入处分行为者的辅助者的行为 。例如,甲欺骗店主乙,旨在使乙处分财产,乙受骗后安排店员丙将财产交付给甲时,受骗者以及财产处分者为乙,丙不是财产处分者,只是财产处分者乙的辅助者 。这种情形仍然符合直接性要件,因为甲没有通过欺骗行为以外的其他违法行为获得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