郎咸平与缪洁晶的900万元案件最新情况 缪洁晶

关于郎咸平跟小24的空姐缪xx房子和900万元欠款事项 , 前些年引起热议 , 本号在2019年6月20日曾写过一篇文章《人生如戏 , 郎咸平与小三的官司事件始末》 。链接如下:
上海馨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2016年12月29日前为缪xx独资公司 , 后增加了一个股东 , 该公司于2020年7月3日已注销 , 以下简称馨源公司)诉上海高汉新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汉公司)、第三人郎咸平不当得利纠纷一案 , 经一审法院于2016年10月31日作出(2016)沪0109民初4210号民事判决后 , 高汉公司不服判决 , 向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二中院)提出上诉 。
二中院于2017年3月17日作出(2017)沪02民终384号民事判决 , 驳回上诉 , 维持原判 。
嗣后 , 高汉公司向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市高院)申请再审 。
市高院于2017年10月24日作出(2017)沪民申1646号民事裁定 , 指令二中院再审 。
经再审 , 二中院于2018年8月10日作出民事裁定 , 撤销(2017)沪02民终384号民事判决和(2016)沪0109民初4210号民事判决 , 发回一审法院重审 。

郎咸平与缪洁晶的900万元案件最新情况 缪洁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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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的内容之前写过 , 可查看以下两张图片 。
郎咸平与缪洁晶的900万元案件最新情况 缪洁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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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审后 , 一审法院认为 , 对本案案由是续用原审不当得利纠纷案由还是变更为其他合同纠纷、郎咸平是否归还馨源公司钱款900万元本息和高汉公司是否对郎咸平还款承担连带责任三个方面作如下分析:
一、本案案由应确定为其他合同纠纷
本案审理中 , 馨源公司依据原审、再审等阶段查明的事实 , 将诉讼请求变更为要求郎咸平返还钱款900万元及其利息 , 并要求高汉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馨源公司与高汉公司和郎咸平等签订三份《借款协议》的目的是为了替郎咸平归还个人消费贷款 。郎咸平用馨源公司的借款900万元归还自己的个人消费贷款后 , 馨源公司向郎咸平主张返还该钱款及利息于法有据 。虽馨源公司与郎咸平之间并未明确彼此间系何种民事法律关系 , 但该法律关系明显不属于不当得利法律关系 。根据民事案由应当依据当事人主张的民事法律关系的性质来确定的标准 , 本院结合查明的事实和馨源公司在本案中的诉讼请求 , 确定本案案由为其他合同纠纷 , 故对原审案由予以调整 。
二、郎咸平应当返还馨源公司钱款900万元及其利息
1、从郎咸平还款的时间和三份《借款协议》签约的时间上分析
2011年 , 郎咸平向民生银行上海分行申请个人消费贷款900万元 。根据双方约定 , 郎咸平应当在2012年9月13日和同年11月17日归还银行个人消费贷款500万元和400万元及利息 。馨源公司在郎咸平还款前夕即2012年9月3日、7日和10月29日分别与高汉公司等签订三份《借款协议》 , 约定向高汉公司借款1000余万元 。馨源公司的签约行为可以印证为郎咸平归还银行个人消费贷款所作的准备 。
2、从三份《借款协议》项下的借款用途分析
馨源公司与高汉公司等签订三份《借款协议》后 , 协议项下的借款900万元由出借人高汉公司通过尤珺等银行账户汇给了郎咸平 , 郎咸平收款后用于归还自己的个人消费贷款 。虽然馨源公司以后又收到郎咸平给付的个人消费贷款900万元 , 但郎咸平通过诉讼向馨源公司取回该900万元 。可以确定三份《借款协议》项下的借款900万元由郎咸平使用 。
3、从本案当事人的主张、抗辩和陈述分析
馨源公司主张 , 2012年9月郎咸平因个人 *** 需要 , 请求己向高汉公司借款用于周转 。高汉公司抗辩 , 与馨源公司签订三份《借款协议》并履行借款义务 , 系帮助馨源公司替郎咸平归还个人消费贷款的请求 。郎咸平在原审中陈述 , 馨源公司向高汉公司借款900万元目的是归还自己于2011年向民生银行的贷款900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