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培训制度

安全生产培训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1.目的
1.1规范我公司的安全教育培训管理;
1.2提高本公司员工的安全意识和素质 , 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 。
2.管理范围
2.1本体系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 包括所有与公司质量管理体系相关的人员和代表公司工作的人员 。
3.负责部门
3.1综合职能部门负责公司级安全教育 , 并做好相关记录 。
3.2制造部门负责制造部级安全培训 , 并做好相关记录 。
3.3班组级安全培训由各制造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进行 , 由班组长或科长负责 , 并做好相关记录 。
3.4本公司员工在公司内部调动工作时 , 接收部门应对其进行二级和三级安全教育 。
3.5综合职能部门负责组织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和取证;负责建立特种作业人员档案 。
3.6生产管理部和制造部负责电工作业人员的管理 。
3.7生产管理部负责公司车辆驾驶员的管理 。
4.安全培训管理水平
4.1公司级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
4.1.1公司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的副职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每年接受有资质的安全生产培训单位的培训 , 并取得相应的安全管理资格证书 。
4.1.2公司级干部、中层干部及职能、技术管理人员、班组长、科长、安全技术干部每年组织一次安全培训和考核 , 并邀请相关安全专家上课 。
4.1.3公司每年组织全体员工进行一次安全培训和实际操作演练 。
4.1.4综合职能部门负责管理 , 保存教育内容和考核记录 , 并按要求建立健全安全教育档案 。
4.2员工岗前安全教育和培训
4.2.1新员工上岗前必须经过公司、制造部、班组三级安全培训教育 , 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在试用期内 , 新员工如果第二次安全培训考试不合格 , 将被解雇 。
4.2.2公司级安全教育培训由公司综合职能部门负责 , 并按要求保存教育人员和受教育者双方签字的安全培训记录和台帐 。
公司的岗前安全培训应包括:
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和基本知识 。※:
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
员工的安全权利和义务 。※:
相关事故案例等 。※.
4.2.3生产部经理或主管生产的副经理负责制造部长级的安全教育和培训 , 并按要求保存教育者和受教育者双方签字的安全培训记录和台帐 。
制造层面的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应包括:
制造部门的工作环境和危险因素 。※:
你所从事的工种可能造成的职业伤害和伤亡 。※:
所从事工种的安 责、操作技能和强制性标准 。※:
自救互救、急救 、现场疏散和紧急处理 。※:
安全设备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 。※:
制造部门的安全生产状况和规章制度 。※:
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安全注意事项 。※:
相关事故案例 。※:
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
4.2.4班组级安全教育培训由班组长和科长负责 , 并按要求保存教育人员和受教育者双方签字的安全培训记录和台帐 。
班组岗前安全培训的内容应包括:
操作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
安全和劳动卫生相关事宜 , 协调部门内各岗位之间的工作;※:
部门内相关事故案例;※:
其他团队的注意事项和需要培训的内容 。※.
4.2.5员工在公司内部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超过一年后重新上岗 , 应重新接受各制造部门和班组层面的安全培训 。
培训由移交的生产部门和班组分别进行 , 并按要求保存由教育者和受教育者双方签字的安全培训记录 。
4.2.6企业实施新工艺、新技术或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时 , 应再次对相关员工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 。
公司生产管理部负责实施 , 教育者和受教育者双方签字的安全培训记录应按要求保存 。
4.2.7对老员工(在我厂连续工作一年以上)每年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培训 , 由公司综合职能部门负责实施 , 并按要求保存教育者和受教育者双方签字的安全培训记录 。
4.3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
4.3.1从事电工作业、金属焊接与切割作业、起重机械作业、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登高架设作业、锅炉作业(含水质试验)、压力容器作业等特种作业的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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