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学堂陈娇老师|建筑业挂靠分包涉税实务-建筑业增值税实务(7-9节)( 五 )


将分包款填入第12行第12列"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扣除项目本
期实际扣除金额" 。
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三)》中 , 按增值税发票价
税合计填入第6行"3%征收率的项目"第1列"本期服务、不动产和
无形资产价税合计额(免税销售额)";将分包款填入第6行第3列
"本期发生额"栏次 。
实操 挂靠分包
第二章 建筑业增值税实务
第一节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确认
第二节会计与所得税收入与外账收入
第三节建筑业小规模核算
第四节进项税、销项税
第五节增值税抵扣风险与计税方法应遵循的原则
第六节一般计税和简易计税
第七节差额计税
第八节预缴增值税
第九节混合和兼营与挂靠业务的增值税
实操 挂靠分包
第八节 预缴增值税
一、需要预缴的事项
1. 常见的需要预缴的事项
增值税按照现行政策规定需要预缴的事项如下表所示:
纳税人异地预缴项目项目 预征率
建筑服务 3%(简易计税) , 2%(一般计税)
销售自行开发房地产 3%
不动产经营租赁5%(简易计税 , 其中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出租住房按照
5%征收率减按1.5%计算 , 3%(一般计税)
销售不动产 5%
实行增值税汇总纳税的分支机构
航运企业分支机构1% , 铁路分支机构1% , 邮政服务分支机构3% 。 银行、保险、移动、电信及一些省内连锁的商业、餐
饮等预征率由各省规定 ,
实操 挂靠分包
第八节 预缴增值税
2. 增值税预征 , 税务稽查关注的重点
(1)是否按照纳税义务发生时间预征;
(2)是否按照税法要求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征;
(3)如果有分包 , 是否按照税法要求具备了分包扣除条件 , 并
取得了分包方提供的增值税发票 。
实操 挂靠分包
第八节 预缴增值税
3. 可以不用预缴的情形
(1)如果公司有大量进项税额留抵 , 可以申请不再预缴工程项目增
值税
根据财税〔2016〕36号文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
规定》第一条第(十一)项规定 , 一般纳税人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
计划单列市)提供建筑服务或者销售、出租取得的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
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计划单列市)的不动产 , 在机构所在地申报纳税
时 , 计算的应纳税额小于已预缴税额 , 且差额较大的 , 由国家税务总局通
知建筑服务发生地或者不动产所在地省级税务机关 , 在一定时期内暂停预
缴增值税 。
实操 挂靠分包
第八节 预缴增值税
(2)取消省内预缴:海南省
?政策文件
《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关于调整省内跨区域涉税事项管理的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