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因|他改革失败的原因:刚愎自用,抵触负面言论( 三 )


相比起秦之后复杂的官僚制度,西周的官僚体系较为简单,且官僚职位一般由贵族担任。自周文王到周昭王间,主要执政大臣之位由“周、召、毕”三大世族占据。到了中期,三大世族已变为“毛、井、虢”三家。荣、召、南宫家族的势力则在晚期得到复兴。这些宗族集团一方面效力于王室,另一方面也不断积蓄政治资本、家族财产,并建立新的家族支系。贵族之间的斗争相当激烈,一些传统的世家大族如井氏大宗就在西周晚期被剥夺了土地及附庸(人口),从此衰落。土地(财富)增减依赖于官职职权高低,贵族之间结党营私形成派系不可避免。
王权对官僚集团的制约,主要仍是在宗法制的框架内运用复杂礼仪、道义和赏罚力量约束。虽然周王室和畿内贵族在西周中期以前都保持着共存共荣的良好关系,但是这种良好关系随着周王室衰微、贵族内部矛盾激化、贵族势力相对王权的上升而转变。从西周的贵族和官僚活动来看,西周的权力制衡制度很可能谈不上复杂。西周中期的牧簋有一段铭文记述了周王(周孝王)谴责官僚体系贪污腐败、虐待百姓、滥用职权的现象。到了西周中晚期,贵族侵占王室财产的现象已经比较常见。这又进一步加深周王室的财政危机。
周王室所面临的上述内困,到了周厉王父亲周夷王时,已十分严峻。尤其在边境吃紧的形势下,周厉王采取改革措施势在必行。周厉王究竟做了什么?
根据《国语.周语下》记载:“厉始革典,十四王矣。”我们无法知道详细的革典内容,但根据文献的简略记载,就是周厉王把原本由贵族公用的山泽资源收归周王室,废除土地制度的籍田礼,强化王权对贵族财产的管理。各种史料对“山林薮泽之利”着墨最多。有人推测:“周人在分封制度下,山林薮泽之利,由各级封君共享。即使以赏赐或纳贡方式,资源仍可上下分治。厉王专利,相对的也就使诸侯不享。”后来,自商鞅变法推行“壹山泽”后,国家垄断某些利润丰厚的行业已经成为常态。但在西周,利益均沾是一种“德行”。周厉王垄断山林薮泽的开采权,严重损害了贵族集团的利益,同时也是失德之举。对于这种周王室“国有化”的措施,贵族集团和其代表官僚只能在道义的话语体系内规劝天子,而不能过于赤裸地围绕利益分配进行协商,而后世在编撰史书也尽可能地渲染周厉王的“失德”。
这一点在古代中国历史上非常常见。例如,汉朝盐铁会议上文学贤良和公卿大夫,以及宋朝司马光和王安石之间辩论,无不需要以道德伦理包装,而不能直接讨论利益问题。当拨开伦理话语的迷雾,细究其中辩论主旨,可以发现,汉宋两场辩论,均讨论了资源商品和工商业的国家垄断问题。汉代的公卿大夫和宋朝的王安石坚决主张国家应垄断资源商品和工商业经营,相反,汉代的文学贤良和宋朝的司马光则主张民间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