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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2018年度消费维权典型案例( 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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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提醒:消费者在购物消费中使用电子称等称量物品时,要选择正规、合法的场所复称,选择使用经检定合格、贴有检定合格标识,并在有效期内的计量器具进行交易,对存在疑问的用公平秤复核,产生纠纷的可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

五、变速箱油质量纠纷案

2018年6月,消委者李先生在某汽配门店购买了12瓶车用变速箱油,价值600元,使用后导致变速箱烧坏,李先生找商家协商未果后向岳阳楼区消委投诉,请求解决。岳阳楼区消委洛王工商所投诉站受理投诉后,经调查发现,李先生所购买的变速箱油无任何中文标识,属于“三无”产品。经调解,经销商赔偿消费者损失10000元。

消费提醒: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一定要注意查看商品包装是否有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等标识,避免买到“三无产品”。

六、花圈造假纠纷案

2018年10月,消费者李先生因办理丧事,在岳阳某花圈店买了12个花圈,价值400多元,后在焚烧花圈时发现有一半的花圈是假的,除了棍子什么也没有,消费者在与花圈店理论未果的情况下向岳阳楼工商分局投诉。经调查,消费者投诉情况属实。经调解,由花圈店一次性赔偿李先生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失共计3000元。


稿源:(岳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网址:http://www.shadafang.com/c/hn430970.html

标题:岳阳2018年度消费维权典型案例( 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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