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件人是否有权起诉快递公司?|审判研究( 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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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快递行业的发展,与此相关的纠纷数量也呈井喷式增长。其中,最为常见的一种情形就是,邮件显示“已签收”,但收件人未收到邮件,寄件人也未接收到退回,最终导致邮件丢失。这种情况下,寄件人、收件人往往会先选择和快递公司沟通协商,可能还会寻求消费者协会的帮助。如果协商无果,可以选择起诉至法院,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解决邮件丢失的问题。

寄件人支付邮费后快递公司作为承运人承运,二者之间构成邮寄服务合同。当邮件被“代签”却丢失后,寄件人作为原告起诉承运人没有争议。作为收件人,如何通过诉讼方式维护自身权益值得分析。面对邮件丢失,我们首先可能想到的是:1.承运人未按约运输邮件;2.承运人侵犯了收件人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