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首1998:那一年,我们是怎么熬过三次滔天危机的?(12)

鼓励结果是,到1992年底,我朝农村合作基金会为主要形式的农村合作金融组织,乡镇一级1.74万个,村一级11.25万个,分别占乡镇总数的36.7%和村总数的15.4%,共筹集资金164.9亿元。看上去不多,但做个对比的是,那一年,全国农民平均年收入是570元。

当时,这类农村合作基金会压根没什么监管,就跟现在的PtoP一样,比PtoP更麻烦的是,农村合作基金会本意是被规定为合作互助机构,农民兄弟凑钱给自己放贷,可在实践中却成了高息揽储的类银行,还没有资本金监管没有拨备也没有流动性管理更没有风控,从农民手里吸收了毕生的血汗钱,内控也算了,地方领导甚至基金会一把手的一句话,就能把钱投出去,不知不觉,不用公开。

更为糟糕的是,分税制改革后,基层政府税收收入少了,但事情却更多了,开支不断增加,那时候又没有卖地收入,要花钱只能靠借,甚至有些基层政府需要借高利贷发工资,结果是各种借贷不断攀升。据1997年农业部对7省的调查,乡级政府平均负债约200万。到1999年全国乡镇负债超过300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