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首1998:那一年,我们是怎么熬过三次滔天危机的?(15)

本来如果是纯互助机构,那就清盘得了,可最终异化为地方提款机的类银行,那就不得不地方出头来处理,否则就是动摇那啥的。解决办法,让农民兄弟们接受“债转股”肯定不行,只能是“谁掏空谁负责”,各级想办法补充资本金、追回借款,优质的归并农村信用社,劣质的强制清盘关闭或自行清盘,以财政担保承诺按年逐步向农民兄弟还钱。

但财政实在没钱,怎么办?部分地区也是有高招:增加摊派提留,向农民转嫁债务负担。就是增加广义税负,向辖区所有农户增税来还欠他们的钱,左手倒右手。

这招是不是很高明?是不是很眼熟?

觉得眼熟就对了。

谈到这,已经很长了,“327国债”事件就算了,往后有时间再谈。农村金融创新尚且如此,国有正规金融也好不到哪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