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韧性的“三大幻觉”(18)

“幸存者偏差”告诉我们,只关注了经过某种筛选后的结果,很有可能产生认知偏差或者逻辑谬误。例如,某一事件之前的企业数量为100家,每家产出为1元,合计总产出100元;事件之后幸存90家企业,总产出为96元,总产出事实上缩减了4元,但在可比的统计口径下(统计样本中剔除被淘汰的企业)。总产出反而增长了6.7%(96/90-1)。如果简单从数字上观察,我们将得出与事实完全相反的结论!

一个典型的证据是,2017年以来统计局公布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生产数据,例如工业企业利润和主营业务收入,与依据其公布的利润和收入的绝对数计算的同比增速之间存在明显的裂口,背离逐渐加大。

国家统计局每年定期对规模以上(主营业务收入 2,000万元及以上)工业企业的样本进行调整,因此部分因供给侧改革和环保限产导致规模缩减、或是退出生产的企业将不再纳入统计局的计算样本。2016年初至2018年中,供改行业企业单位数减少超过1.1万家,缩减幅度达11.1%。其中钢铁、煤炭企业数量缩减的幅度分别超过50%、30%。而在此期间,非供改行业企业单位数上升了约1,500家,升幅约为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