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关键词阅读: 解释 债权 法名
1、名词解释:I. 债:是指特定当事人之间得请求特定行为的法律关系 。
2债权:指债权人享有的可请求债务人为特定行为的权利 。
3债务:指债务人依约定或法定所负的应为给付的义务 。
它是民事义务的一种 , 其本质是债务人负担的 不利益 。
4. 自然债务:指失去法律强制力保护 , 不得强制执行 , 但债务人履行时 , 其履行仍然有效的债务 。
5. 给付:指债权人的权利和债务人的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 。
是当事人基于其所负债务而应为的行为 。
6. 无因管理 , 是指没有法定的或约定的义务 , 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对他人的事务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 行为 。
7. 不当得利 , 是指没有合法根据而获利益而使他人利益受到损害的事实 。
8. 缔约过失:指在合同缔结过 。
2、程中 , 一方当事人未尽必要的注意义务 , 致使合同不能成立、无效或者被撤 销 , 使相信该合同为有效成立的相对人遭受损害 。
9. 单方允诺:又称单独行为 , 指表意人向相对人作出的为自己设定某种义务 , 使相对人取得某种权利的 意思表示 。
10. 法定之债:指债的发生原因及其内容均由法律直接加以规定 。
如侵权之债、无因管理之债 。
II. 意定之债:指债的发生及其内容由当事人及其自由意思决定的债 。
如合同之债 。
12. 主债:两个相互联系的债中 , 能够独立存在 , 不以他债的存在为前提的债 。
从债:不能独立存在 , 以主债的存在为存在前提的债 。
13. 按份之债 , 是指债的一方当事人为多数 , 且多数人一方的当事人各自按照确定的份额分享权利或 。
3、者分 担义务的债 。
14. 连带之债 , 是指债的当事人一方为多数 , 且多数人一方的各当事人都有权请求对方履行全部债务或者 都负有向对方履行全部债务的义务 。
15. 不真正连带债务:指数个债务人基于不同的发生原因(而非相同原因)而对于同一债权负有以同一给 付为标的(而非同一目的)数个债务 , 因一个债务人的完全履行而使它债务因目的达到而均归于消灭的债 务 。
16. 简单之债:债的标的单一 , 当事人只能就该种标的履行 , 并没有选择余地 。
17. 选择之债:债的标的为两项以上 , 当事人可从中选择其一来履行 。
18. 债的履行:指债务人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 , 全面地适当地完成自己所负义务的行为 。
债的履行是债的最主 。
4、要的效力 。
19. 适当履行原则:当事人按照债的标的及其内容 , 由适当的主体在适当的履行期限、履行地点、以适当 的履行方式 , 全面履行债务 。
20. 协作履行原则:指不仅要求当事人适当履行自己的债务 , 而且基于诚实信用原则要求对方当事人协助 其履行债务 。
是诚实信用原则在债的履行方面的具体体现 。
21. 同时履行抗辩权 , 是指双务合同的当事人在无先后履行顺序时 , 一方在对方未对待给付以前 , 可拒绝 履行自己的债务的权利 。
22. 履行不能:指债务人由于某种原因 , 事实上不可能履行债务 。
23. 拒绝履行:指债务人能够履行债务而故意不履行 。
24. 不适当履行:是指当事人虽有履行行为 , 但其履行不符合合同的约定或者法律规定 。
。
5、25. 迟延履行:指债务人对于已届履行期的债务 , 能履行而未履行的情形 。
属期限上履行不适当 。
26. 瑕疵履行:即履行不符合规定或约定的条件 , 减少或丧失履行的价值或效用 。
27. 加害给付:是指债务人的履行有瑕疵且因其瑕疵而致债权人受履行利益以外的损害的情形 。
28. 不安抗辩权 , 是指先给付义务人在有证据证明后给付义务人的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 或者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 或者谎称有履行能力的欺诈行为 , 以及其他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情况时 , 可中止自己的履行的权利 。
29. 受领迟延:指债权人对于债务人的履行应当且能够受领而不为或不能受领 。
30. 附随义务 , 是指化付义务以外的 , 随债的关系发展依诚实 。
6、信用原则而产生的义务 。
31. 债的保全 , 是指债权人为防止债务人的财产不当减少而危害其债权 , 对债的关系以外的第三人而采取 的保护债权的法律措施 。
32. 债权人的代位权 , 是指债权人为了保全自己的债权 , 而于债务人怠于行使自己的权利而害及债权实现 时 , 得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属于债务人权利的权利 。
来源:(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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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债权|债权法名词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