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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机关|行政机关层级监督的几点思考( 三 )



按关键词阅读: 思考 监督 层级 行政机关



12、一”的监督体制 ,通过实现监督体 制络化 , 克服多部门分散监督的弊端 , 实现监督的整体效能 。
可探索试行审计、 监察等专门监督的垂直隶属体制 , 克服因同级辖属而无力监督的缺陷 。
在改革监 督体制时 , 要借鉴国外经验 , 充分考虑“三个一定”的主张 , 即“监督机关地位 一定要高 , 权力一定要大 , 手段一定要硬” , 改变因“位低、权微 , 手段弱”而 不能实施有效监督的现状 。
目前 , 党的监督 , 人大监督 , 政府层级行政监督 , 司 法监督 , 新闻监督 , 社会监督各自为阵 , 并没有形成一股“监督合力” , 人多势 众却监督不力 , 造成很大浪费 。
究其原因 , 根本在于监督机制上不合理 。
因此 ,在改革体制的同时 , 要探索一种新的监督机制 , 逐步试行“各类监督会 。

13、议” , “定 期联合办公制度” , “案件移送制度”等 , 通过沟通协作 , 使分散的监督形成一 个有机的整体 。
二是积极实施政府法制监督 。
政府法制监督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 府依法对辖区内的行政机关贯彻执行法律、 法规、规章情况进行监督 , 并对所属 工作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不合法、不适当的行政行为依法予以纠正或者撤销的一 种法律制度 。
就探索行政层级监督新路子而言 , 经过几年的实践 , 政府法制监督 越来越显示出监督的全面性、整体性和强制性特征 。
因为 , 政府监督是以政府为 主体 , 以国家现行有效的法律为依据 , 以法定职权为手手段 , 能够实现对行使行 政权的全面、有效监督 。
政府法制监督的主体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 监督的内容 是全部的 。

【行政机关|行政机关层级监督的几点思考】14、行政行为 , 包括具体行政行为和抽象行政行为; 监督的范围包括行政行 为的事前、事中和事后各个阶段;在监督的效果方面 , 监督机关有权纠正或者撤 销不合法、不适当的行政行为;具体实施部门为县以上人民政府的法制机构 。
3、大力改善行政层级监督部门的设备技术条件 , 充分保证行政层级监督部门的业务经费 , 以适应行政层级监督工作现代化的客观要求 。
特别是在交通工具、 通讯设备、调查取证工具、检测分析仪器、强制执行手段、资料档案管理设施等 方面 , 应予充分保障 , 并保持一定的先进性 。
这是一种不可减免的行政成本和法 制成本 , 必须按需付出 。
现在许多行政层级监督机关都存在着不想为、不能为、 不作为等问题 , 其原因之一就是经费不足 , 物质技术条件不适应客观要求 , 其后 果往往是导致职责不能履行、监督不能实施等弊端 , 实际上这反而增大了社会成 本 。
因此 , 在财政能力范围内 , 应尽可能保证行政执法机关和执法监督机关有足 够的业务经费和必要的物质技术条件 ,以提供有效服务和消灭积案 , 而作此必要 投入所带来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将是巨大的 。
卞军民 。


稿源:(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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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行政机关|行政机关层级监督的几点思考( 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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