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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2018-2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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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2018-2035)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为充分征求受规划环境影响的有关部门、专家和公众的意见 , 加强规划环境影响的利益相关方的协调 , 完善规划环境影响的对策措施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有关规定 , 对规划实施的环境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
一、规划概况1、规划范围开发区总体规划按照2017年6月19日 , 山西省人民政府发布晋政函201778号文件 , 将规划范围确定为“以运城绕城高速公路运三段为中轴 , 西片区北至大运高速、西至学苑路、南至禹都大道连接安东路至南同蒲铁路;东片区北至运城关公机场、南至中条山、东至苦池蓄滞洪区以东” , 规 。

2、划面积105.63平方公里 。
按照批复要求的分期建设原则 , 在开发区规划范围内确定启动区的范围为“以运城绕城高速公路运三段为中轴 , 西片区北至大运高速、西至学苑路、南至禹都大道连接安东路至南同蒲铁路;东片区北至关公机场、南至规划工业一街 , 东至209国道” , 启动区规划面积72.21平方公里 。
2、规划期限总体规划期限为2018-2035年 。
其中近期为2018-2025 。
3、发展定位以高端装备制造业为代表的新兴产业基地 , 山西重要的经济增长极和晋南对外开放平台 , 城市东部产业新城 。
4、用地布局规划规划确定开发区空间结构为“三轴、三心、四区” 。
三轴指两条城市发展轴及一条产业发展轴;三心指一个综合服务中心和两个次 。

3、级服务中心;四区指依托城市发展轴形成的三个不同发展重点区 , 包括樊西片区、临港片区、港南片区、汤里片区 。
5、产业空间布局规划共形成两大产业片区和七个专业化园区 , 包括运三高速以西的保税物流园和高端装置制造园;运三高速以东形成轻工食品园;在河东东街以北、陶朱公街以南形成的生物技术产业园;在河东东街以南、港南大道以西形成的汽车及配套装备制造园;在港南大道以东、红旗东街以南形成的节能环保产业园 。
二、规划协调性规划总体符合运城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相关产业发展要求 。
安排的规划空间管制未涵盖生态保护红线范围 , 规划范围盐湖区块位于主体功能区划的省级开发区域 , 符合山西省主体功能区划要求 。
开发区范围生 。

4、态功能区定位是运城城镇发展与盆地粮棉农产品和林果业生态功能区 , 发展方向为允许城镇开发发展 。
规划范围选址未压覆国家或企业出资勘查的重要矿产资源 。
规划范围由原运城经济开发区、空港开发区和向东延伸的产业区块构成 , 原运城经济开发区、空港开发区属于产城融合区块 , 具有城市功能和属性 , 基本与运城城市总体规划保持协调 。
新增的产业区块和位于夏县的区块应紧密结合运城市空间规划 , 做好调整和优化 。
夏县区域土地属性已调整 , 产业应做好与农产品主产区的融合和协调 。
规划空间内的产业发展和布局应做好与区域内市县文物保护单位做好衔接 , 留足保护范围 。
三、区域生态环境现状1、环境空气本次收集了禹都开发区、空港新区两个城市点2018年 。

5、连续1年环境空气质量现状监测数据 , 区域SO2、NO2年均浓度达标 , CO保证率日均浓度达标 , PM10、PM2.5年均浓度及O3日最大8小时浓度超过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限值 , 为区域主要污染因子 。
2019年2月3日-2月9日 , 对开发区规划范围补充监测表明:区域甲苯、二甲苯均为未检出 , 苯、TVOC均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D中的浓度限值要求 , 非甲烷总烃满足河北省环境空气质量 非甲烷总烃限值(DB13/1577-2012)的要求 。
2、地表水开发区范围内涉及到的水体主要为姚暹渠 , 收集运城市2013年-2018年环境质量报告 , 姚暹渠曾家营桥断面2013-2018年出现季 。

6、节性断流 , 水质超标 , 为劣V类水体 。
2018年曾家营桥断面年均值为劣V类 。
3、地下水2019年2月3日 , 监测布设8个地下水承压水水质监测点 , 8个地下水水质监测点 。
结果表明 , 8个水质监测点氟化物均超标 , 5#裴介镇和6#师村水质检测点总硬度超标 , 其余指标均达标 。
4、土壤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区域土壤环境质量较好 , 开发区内外点位的监测因子达标 。
土壤监测数据均小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与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15618-2018)中相应限值 。
5、生态环境根据遥感影像资料解译 , 对比2000年、2018年开发区评价范围内 。

7、的土地用地变化情况表明:评价区草地增加3.20%、工业用地增加2.64%、交通运输用地增加2.84%、居住地增加15.48%;耕地减少22.57%、林地减少1.53% 。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发展 , 城市扩张明显 , 城市用地显著增加 , 耕地、林地面积均有减少 。
6、声环境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各监测点昼夜间噪声值均未出现超标现象 。
园区内主要交通干线昼夜间噪声值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4a类标准要求 , 主要敏感目标昼夜间噪声能满足2类标准要求;机场周围飞机噪声能满足机场周围飞机噪声环境标准(GB9660-88)一类区域标准要求 。
四、规划主要生态环境影响与保护措施1、大气环境环境影响:近期规划实施 。

8、后 , 排放的SO2、PM10、PM2.5的年均浓度贡献占标率不足1% , NO2年均浓度贡献占标率为1.27% , 特征污染物非甲烷总烃小时浓度最大贡献占标率为10.29% 。
环保措施:严格控制准入条件 , 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重点行业准入条件 , 提高节能环保准入门槛 , 按照国家规定要求严格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和超低排放限值 。
改善能源结构 , 开发区应规划使用天然气、电源和集中供热方式为主 。
加大有机废气治理力度 , 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控制应作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重要内容 。
新、改、扩建项目排放挥发性有机物的车间有机废气的收集率应大于90% , 并安装废气回收/净化装置 , 净化效率应大于90% 。
加强建筑期施工、交通扬尘控制 。
持 。

9、续推进大气污染物总量减排 , 针对开发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治污设施去除效率不高、部分企业治污设施运行不到位 , 废气跑、冒、滴、漏现象 , 开发区将对重点企业从产品生产到废气排放的所有环节开展挥发性有机物的总量削减 。
2、地表水环境环境影响:经开区排水主要通过城东污水处理厂和新建空港南污水处理厂 , 排水方案为排至姚暹渠 , 姚暹渠为人工渠 , 不具备河流用水功能 , 目前水质为劣V类 , 评价对象排放标准要求两个污水处理厂主要指标COD、氨氮、总磷达到地表水V类标准排放 , 对缓解姚暹渠水质具有积极作用 , 对下游曾家营桥断面水质起到改善作用 。
环保措施:评价要求开发区实施“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的排污措施 , 加快对原空港、禹都等城市范围内污 。

【运城|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2018-2035)】10、水管网改造 , 提高城市污水管网收集率 , 向东扩展的区块在实施过程中确保基础设施先行 , 高标准建设污水收集处理系统 , 确保污水全部进入管网 。
开发区内各企业应做好污水综合利用、节水工作 , 从源头减少废水产生 , 园区企业排水经预处理达到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
园区现有污水处理厂应做好提标改造工作 , 新建污水处理厂COD、氨氮、总磷确保达到地表水环境V类标准 , 减少对区域水环境的影响 。
3、地下水环境环境影响:造成地下水污染的污染源主要是经开区污水处理厂和企业产生的固废 。
污染途径主要是是工业废水、生活废水、固体废物以间歇入渗和连续入渗污染地下水 。
非正常状况下污水处理厂废水发生渗漏 。
区域开发施工过程造 。

11、成石油类、有机型污染物随开挖的沟渠渗入地下水体 。
区域内生产性企业及仓储企业的化工原料跑、冒、滴、漏 , 固体废物的淋滤等 , 污染物随雨水渗入地下水体 。
园区内地下敷设管线(特别是污水管线)破裂而导致地下水体受到污染 。
环保措施: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坚持“源头控制、分区防控、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 。
开发区污水处理系统要实现严格的清污分流 , 区域初期雨水应先排入各企业设置的事故水池中 。
配备监测人员 , 对项目区内部及周围浅层地下水设置监测井进行定期监测 。
一旦发现污染情况 , 应及时查明污染原因并采取相应补救和应急措施 , 对有可能受到污染的水井及时关闭并通告当地居民 。
各企业要提高清洁生产水水平 , 从源头减少污染物的 。

12、产生 , 应按规定做好防渗和地面硬化工作 。
一旦发现地下水污染事故 , 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应急措施控制地下水污染 , 并对污染区域进行修复 。
5、生态环境环境影响:开发区现状主要为耕地 , 占开发区总面积的57.07% , 林草地占比为6.10% , 建设用地主要为住宅用地、工矿仓储用地和交通运输用地 , 其中住宅用地35.61% , 其余用地占比较小;规划期农用地除备用地外全部转变为建设用地和林草地 , 仅占开发区总面积的1.45% , 建设用地比例达71.45% , 林草地以及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面积也有较大幅度的增加 , 土地利用类型发生较大变化 。
开发区现状农业与工业生态系统并存 , 到规划远期农用地几乎全部转变为建设用地 , 农田生态系统将转 。

13、变为人居生态系统与城市绿地生态系统 , 由村庄、农田等人文景观转变为工业城镇景观 。
开发区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综合评价为中度不利影响 , 其中不利因素主要为农田生态系统被破坏带来的农作物损失、土壤生态恶化、植被减少及土地占用等 , 有利因素主要为地表水生态状况好转及开发区整体景观的合理布局与美化 。
环保措施:开发区内部应结合道路绿化进行不同片区间的防护隔离带建设 , 保证防护隔离带先于开发区建成 , 同时开发区作为盐湖区、夏县总体规划的组成部分 , 其绿地系统建设应与总体规划相协调 。
开发区西边界临近城区 , 因此外围生态隔离带的建设应考虑盐湖区整体生态建设和人居生态环境保护的要求 。
开发区外围防护隔离带的建设根据区域生态环境保 。

14、护的要求 , 考虑开发区对生态环境的污染影响 , 建设足够宽度的防护林带 , 配置合理的树种 , 控制并净化开发区产生的污染物对生态环境的影响范围 。
樊村水库、苦池蓄滞洪区及其周边湿地是运城市的重要生态空间 , 需进行生态修复并构建生态廊道 。
苦池蓄滞洪区是保障运城几十万人生命财产安全及盐池安全的最重要的防汛骨干工程 , 不应该建设与防洪无关的永久性建筑 。
建议苦池蓄滞洪区内与防洪无关的建筑应当停止审批建设 , 现有建筑应当限期搬迁拆除 , 按照园区规划为生态绿地 。
库区周边应设置保护区 , 保护区范围内禁止垦植、伐木、取土、倾倒垃圾、随意占用等 , 同时应减少人类活动干扰 , 恢复自然生态 。
同时 , 按照开发区规划建设姚暹渠、鲁河古道等生态廊道 ,。

15、增加景观连通性 , 构建动物迁移通道 , 有利于增加开发区生物多样性 , 美化开发区环境 , 优化开发区空间布局 。
建立完善的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体系 。
6、声环境环境影响:开发区规划建设产生的主要噪声为工业噪声、交通噪声和机场噪声3类 。
工业噪声源主要在保税物流、高端装备制造、生物技术业等行业 , 根据规划布局 , 在工业企业和居住区之间有绿化带作为过渡缓冲 , 工业噪声对周边居住区影响相对较小 。
交通噪声主要是规划区内有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和支路等穿越而过 , 道路两侧的居住区可能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 。
机场噪声主要是规划范围内有运城机场 , 会对周边的居住区产生一定影响 。
环保措施:工业噪声污染控制:机械噪声 , 采用减震、隔声措施;空气动力 。

16、性噪声 , 采用安装消声器的措施;电磁噪声 , 其设备的安装远离人群;合理安排建筑物功能和建筑物平面布置 , 使敏感建筑物远离噪声源 , 在声源和敏感目标间增设吸声、隔声、消声措施 , 也可利用绿化带或建筑物(非敏感的)起到屏蔽作用;生产车间安装隔声、吸声材料 , 加强障碍物的屏蔽作用;工业企业围墙四周、工厂区与居民住宅区之间植树造林 , 形成树林防护带 。
交通噪声污染控制:加强绿化 , 加强园区交通管理 , 建议在非停车功能区设立“禁止泊车”、“禁鸣喇叭”等指示牌 , 严禁乱鸣高音喇叭滋扰居民 , 严禁违章泊车 。
严格车辆定期检测制度 , 保障车况良好 , 安装符合质量标准的汽车排气消声器 , 减小汽车排所噪声 。
机场噪声污染控制:对位于机场周围LWE 。

17、CPN超过一定数值的地区采用隔声措施 , 不相容地区采取搬迁或不同类型的建筑隔声防护措施 。
设置航空器运行与噪声监测系统 。
7、固废处理环境影响:开发区企业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为锅炉炉渣、炉灰、脱硫渣、废边角料、废滤布、废墙布、废包装材料、除尘灰、豆渣、食品业有机垃圾等 , 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机油、废乳化液、废活性炭、废滤棉、废棉纱、漆渣、废漆桶/稀释剂桶等 。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中大部分能够回收综合利用或无害化处理 , 可认为对当地环境不会产生不良影响 。
园区产生的危险固废部分由企业内部回收利用 , 不能回收利用的交由有资质单位同一处置 , 但暂存期间如管理不善 , 发生流失、渗漏 , 可能会对土壤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 。
环 。

18、保措施:办公、生活垃圾应及时收集、定点堆放 , 经分类回收后 , 可以利用的部分回用 , 不能利用的部分进入交由环卫部门收集后统一送至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 。
对于锅炉炉渣、炉灰、脱硫渣等 , 厂内设临时存放地 , 外售给建材厂用作建筑材料;对于各类除尘灰、废金属屑、和废包装材料等 , 大部分可以回用或者外售;豆渣、果渣等作为动物饲料出售 。
此外评价建议将废机油、废乳化液、废活性炭、废滤棉、废棉纱、漆渣、废漆桶/稀释剂桶等分别送至有资质的单位进行综合利用或处置 。
五、规划优化调整建议1、用地布局上 , 考虑经开区现状产业及破碎化用地现状 , 建议规划在南部适当考虑弹性用地地块 , 从规划实施角度 , 建议明确近期建设规划和近期建设重点 , 明确开 。

19、发区建设发展时序 。
2、建议开发区坚持以改善环境质量为硬约束 , 完善规划发展目标指标体系 , 包括资源、能源、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控制等方面规划目标指标 。
在生态环境保护条款中增加流域污染治理、生态修复、土壤保护的内容 。
增加主要基础设施的排放管控条款 。
3、规划应明确开发区能源利用方案 。
由于规划未开展地热勘察工作 , 该区域无相关资料 , 因此规划中深层热源规模及保障性缺乏支撑 , 规划应在开展相关地勘和地热合理性论证的基础上确定供热方案 。
建议在地热可行性尚未论证前 , 应采用燃气锅炉作为补充热源 。
4、规划应落实“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产、以水定人”精神 , 调整用水和取水方案;从改善区域水环境质量角度 , 建议规划建议规划增加 。

20、污水处理厂的排水管控要求 , 对城区部分和新建部分管网建设提出相关建设要求 。
调整污水处理厂的规模 。
5、按照“优先保障生态空间 , 合理安排生活空间 , 集约利用生产空间”的原则 , 优化调整空间布局 , 合理布局人生存和发展所需的生态、生活及生产空间 , 生产与生活空间之间应设置空间隔离带 , 并适当进行绿化建设 , 生活空间边界布设大气污染物排放量较小的建设项目 。
六、评价结论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实施后 , 作为产城融合和工业发展区域 , 将带动区域社会经济发展 。
同时 , 规划面临用地制约和区域环境质量改善问题 。
基于规划实施的资源环境矛盾 , 评价客观、公正的提出了相应的环保措施和规划优化调整建议 。
在开发区规划经优化调整和落实环保措施 。

21、后 , 可有效控制规划实施产生的不良环境影响 , 作为开发区落实生态文明 , 推进可持续发展的依据 。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相关事项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运城市、盐湖区和夏县相关政府部门、规划范围涉及的乡镇政府和居民、规划和环保相关专家 。
征求意见相关事项如下:(1)对运城经开区产业升级发展的意见和建议 。
(2)对运城经开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或内容的意见和建议 。
(3)对运城经开区资源环境重大制约的意见和建议 。
(4)对运城经开区环境保护的意见和建议 。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公众如想进一步了解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内容 , 可向规划编制单位或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报告书简本和其他有关补充信息 , 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 , 公示期间通过电话、电子邮件及书信的方式联系 ,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2019年11月1日至2019年11月14日 。
联系方式详见后文 。
九、联系方式1、规划环评委托单位规划单位: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邮政编码:044000联 系 人:牛科长联系电话:180035992602、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环评单位:山西新科联环境技术有限公司邮政编码:030000联 系 人:迪工联系电话:03517099885电子邮箱:di-008十、公示期限本次公示时间为十个工作日 。
公示时间:2019年11月1日至2019年11月14日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19年11月1日 。


    稿源:(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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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运城|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2018-2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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