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关键词阅读: doc 56 规范 控制 汇编 内部会计 56页
第三十一条 本规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
内部会计控制规范货币资金(试行)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12、为了加强对单位货币资金的内部控制和管理 , 保证货币资金的安全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 , 制定本规范 。
第二条 本规范所称货币资金是指单位所拥有的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 。
第三条 本规范适用于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以下统称单位) 。
第四条 国务院有关部门可以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规范 , 制定本部门或本系统的货币资金内部控制规定 。
各单位应当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规范 , 结合部门或系统的货币资金内部控制规定 , 建立适合本单位业务特点和管理要求的货币资金内部控制制度 , 并组织实施 。
第五条 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货币资金内部控制的建立 。
13、健全和有效实施以及货币资金的安全完整负责 。
第二章 岗位分工及授权批准 第六条 单位应当建立货币资金业务的岗位责任制 , 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 , 确保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 。
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
单位不得由一人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全过程 。
第七条 单位办理货币资金业务 , 应当配备合格的人员 , 并根据单位具体情况进行岗位轮换 。
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人员应当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 忠于职守 , 廉洁奉公 , 遵纪守法 , 客观公正 , 不断提高会计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 。
第八条 单位应当对货币资金业务建立严格的授权批准制度 , 明确审批人对 。
14、货币资金业务的授权批准方式、权限、程序、责任和相关控制措施 , 规定经办人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职责范围和工作要求 。
第九条 审批人应当根据货币资金授权批准制度的规定 , 在授权范围内进行审批 , 不得超越审批权限 。
经办人应当在职责范围内 , 按照审批人的批准意见办理货币资金业务 。
对于审批人超越授权范围审批的货币资金业务 , 经办人员有权拒绝办理 , 并及时向审批人的上级授权部门报告 。
第十条 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货币资金支付业务 。
(一)支付申请 。
单位有关部门或个人用款时 , 应当提前向审批人提交货币资金支付申请 , 注明款项的用途、金额、预算、支付方式等内容 , 并附有效经济合同或相关证明 。
(二)支付审批 。
审批人根据其 。
15、职责、权限和相应程序对支付申请进行审批 。
对不符合规定的货币资金支付申请 , 审批人应当拒绝批准 。
(三)支付复核 。
复核人应当对批准后的货币资金支付申请进行复核 , 复核货币资金支付申请的批准范围、权限、程序是否正确 , 手续及相关单证是否齐备 , 金额计算是否准确 , 支付方式、支付单位是否妥当等 。
复核无误后 , 交由出纳人员办理支付手续 。
(四)办理支付 。
出纳人员应当根据复核无误的支付申请 , 按规定办理货币资金支付手续 , 及时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 。
第十一条 单位对于重要货币资金支付业务 , 应当实行集体决策和审批 , 并建立责任追究制度 , 防范贪污、侵占、挪用货币资金等行为 。
第十二条 严禁未经授权的机构或人员办理货币资金 。
16、业务或直接接触货币资金 。
第三章 现金和银行存款的管理 第十三条 单位应当加强现金库存限额的管理 , 超过库存限额的现金应及时存入银行 。
第十四条 单位必须根据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 , 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 , 确定本单位现金的开支范围 。
不属于现金开支范围的业务应当通过银行办理转账结算 。
第十五条 单位现金收入应当及时存入银行 , 不得用于直接支付单位自身的支出 。
因特殊情况需坐支现金的 , 应事先报经开户银行审查批准 。
单位借出款项必须执行严格的授权批准程序 , 严禁擅自挪用、借出货币资金 。
第十六条 单位取得的货币资金收入必须及时入账 , 不得私设“小金库” , 不得账外设账 , 严禁收款不入账 。
第十七条 单位应当严格按照 。
17、支付结算办法等国家有关规定 , 加强银行账户的管理 , 严格按照规定开立账户 , 办理存款、取款和结算 。
稿源:(未知)
【傻大方】网址:/a/2021/0820/0023836974.html
标题:内部会计控制规范汇编DOC|内部会计控制规范汇编(DOC 56页)( 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