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关键词阅读: 工作 考核 细则 综合治理 部门 大气污染
1、附件5:部门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考核细则序号考核内容考核标准基础分督导单位责任单位1组织领导(30分)1、机构健全、人员落实;制定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方案考核办法;明确目标 , 分解任务 , 落实责任 。
(未制定方案的不得分;方案不具体、措施不得力的扣5分 。
)10区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办公室区政府有关部门2、建立调度、督导、通报、责任追究制度 , 实施周调度、旬检查、月通报 。
(制度不全扣2分;未按要求调度、督导、通报的每次扣1分 。
)103、按要求及时报送信息、简报等治理资料、各类报表资料整理归档齐全 。
(不按要求报送治理资料的每项每次扣1分 。
)102大气污染治理(70分)1、依法加大督导力度 , 严格执行城区运输车辆 。
2、行驶路线和行驶时间规定 , 建成区要按要求设置明显禁行标志;对无证、违反禁行标志、漏撒物料污染道路的运输车辆依法处理 。
(对未按规定设置标志、进行督导不力的每次扣2分;对无证、违反禁行标志、漏撒物料污染道路的运输车辆督导不力的每发现一次扣1分 。
)50区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办公室周村交警大队2、加大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力度 , 配合抓好机动车尾气路检和不达标车辆的限行、禁行工作 , 凡达不到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标准的机动车一律不得上路行驶 。
(对达不到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标准的机动车上路行驶违法行为督导不力的 , 每发现一次扣1分 。
)203大气污染治理(70分)按照有关法规要求 , 加大监管力度 , 严格禁止在“三区两线”(重要风 。
【部门|部门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考核细则】3、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城市规划区、铁路、重要公路沿线)科室范围内开采矿山;废弃露天开采矿山要实施生态恢复和绿化 。
(未按规定执行的每次扣5分;对私开乱采监督不力的每发现一次扣5分;未实施生态恢复的扣5分 。
)70区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办公室周村国土资源分局4大气污染治理(70分)城区内的道路清扫、冲洗保洁 , 由区环卫局负责 。
城区主要道路机扫率要确保90%以上、冲洗率道道100% 。
道路冲洗时 , 要保持慢车速(低于15公里/小时)、大水量(高压喷水形成径流、将路面尘土冲入下水道) , 确保冲洗效果 , 并严格按照淄博市中心城区及周边道路洒水(清洗)降尘管理办法执行 。
(城市机扫率未达到90%扣3分 , 冲洗率未达到100% 。
4、扣3分;机扫、冲洗不落实每次扣2分 。
)70区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办公室区环卫局序号考核内容考核标准基础分督导单位责任单位5大气污染治理(70分)1、建筑、市政工程施工工地必须按扬尘控制要求达到施工工地围挡、进出道路硬化率、工地物料棚盖率、场地洒水清扫率、密闭运输率、出入车辆清洗率六个100% 。
高空作业施工渣土须集中袋装运至地面 , 不得抛撒 , 风力四级以上不得从事产生扬尘的施工作业 。
(每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 。
)20区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办公室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拆迁施工工地必须采取围挡、洒水降尘等扬尘控制措施 , 拆迁垃圾及时清运 , 清运渣土废料实施密闭运输 。
(每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 。
)15区房管局 。
5、3、规划设立渣土及建筑垃圾集中吸纳场所 , 严禁渣土在辖区范围内乱堆乱放 。
全面完成建成区及城乡结合部所有渣土堆和建筑、拆迁垃圾的清理整治工作 。
(未按期清理整治的 , 未建立渣土及建筑垃圾集中吸纳场所的不得分;乱堆乱放每发现一次扣1分 。
)20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环卫局4、闲置或未开发的裸地实施100%绿化 , 并采取围挡降尘措施 。
(未采取绿化措施的扣5分 , 绿化达不到标准的扣1分 , 未采取围挡降尘措施的扣1分 。
)15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园林局6大气污染治理(70分)1、制定专门的扬尘防治方案 , 及时对国道、省道及城区外环路进行维护保养 , 破损路面及时修复 。
有专人负责对漏撒运输车辆的查处监管 , 经常组织检查 。
(未制定方 。
6、案扣5分 , 未按规定时限维修破损路面的一次扣1分 。
)30区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办公室周村公路分局2、建成区外国道、省道的清扫、冲洗保洁 , 由区公路分局负责 。
国道、省道及城区外环路的机扫率、冲洗率要达到90%以上 。
道路冲洗时 , 要保持慢车速(低于15公里/小时)、大水量(高压喷水形成径流、将路面尘土冲入下水道) , 确保冲洗效果 , 并严格按照淄博市中心城区及周边道路洒水(清洗)降尘管理办法执行 。
稿源:(未知)
【傻大方】网址:/a/2021/0822/0023893063.html
标题:部门|部门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考核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