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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条 工程部长对项目部测量班的成果进行复核 , 以保证多级复核制的实施 。
第二十九条 工程部长对测量组的成果在其实施的范围内进行复核并作为后期查验的依据 。
第三十条 成果书编制完以后 , 首先应由编制者自检 , 然后与计算复核者完成最终成果书的复核校对工作并签字确认 。
第三十一条 测量成果编制完成后须经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审核 , 对不符合质量管理要求的测量成果应重新编制 , 必要时连同外业一起返工 , 经审核符合施工测量质量管理要求的测量成果 。
35、方可用于施工放样 , 测量成果必须归档保存 。
第三十二条 测量成果交付使用前应进行交接 , 并进行详细技术交底 , 测量桩点应现场逐个交接 , 交接清楚后应签署交接记录 。
当工程项目有与其他单位相邻的施工交界段时 , 为确保施工交界段的正确衔接 , 应与相邻施工单位签认交界施工段的测量公用桩 , 交界处平面公用桩至少应为两个 , 水准点公用桩一个 。
第三十三条 测量成果计算前 , 必须对与施工测量相关施工图纸进行全面复核 , 确认测量计算所采用的设计数据正确无误 , 当发现图纸数据与复核结果不符合时应及时与设计单位联系解决 , 以防止设计图纸中设计施工数据错误导致计算成果发生错误 。
严禁使用未经设计部门认可的非正式图纸中的数据作为测量成果计算的依 。
36、据 。
第六章 测量原始记录第三十四条对所有的观测数据 , 应使用规范的手簿随测随记 , 文字与数字应力求清晰、整齐、美观;对采用电子记录的须遵守相关的规定 。
第三十五条 野外数据的记录应采用双记录复核制 。
记录员应按照记录表格逐项计算 , 严禁采用只计算第一测回度分角值而其他测回度分角值照抄第一测回角值的记录方法 , 以防止角度的度、分计算错误 。
通过多测回测角较差比较及测站观测数据平差精度进行观测质量的复核分析 。
采用电子手簿进行记录的 , 应遵循电子手簿记录的相关规定 。
记录员必须在记录薄中记录清楚测量人员和测量时间 , 以便对测量事故责任进行分析和认定 。
观测员与记录员之间应密切配合 , 观测速度与记录速度协调一致 , 以防止记录员 。
【施工|施工技术管理制度工程部施工管理办法】37、忙乱中听错记错观测数据 。
第三十六条 在因测量人数受限而采用单人记录时必须遵循单记录双复核 , 当发现记录错误时 , 复核人必须让记录员重新计算进行确认 。
第三十七条 复核原始记录时 , 应对记录薄上的所有记录数据进行复核 , 包括点名 , 点之记 , 观测数据、日期、人员等 。
第七章 仪器设备管理第三十八条仪器设备管理要明确到人 , 操作者须经过培训的要求 。
第三十九条仪器设备保管场所保持干净整洁 , 仪器设备摆放整齐 。
测量仪器应指定专人负责保管和维护 , 在潮湿和烟尘环境中作业过后 , 要把仪器擦拭干净 , 并置于通风干燥处将水汽晾干 。
为保持测量仪器的精度指标和稳定性下降 , 或损坏仪器 , 在测量过程中仪器操作者不得远离仪器 , 使仪器设备的安全处于失控状态 。
第四十条各测量组应建立测绘仪器设备台帐 , 并随时更新 , 定期检定 , 保护有效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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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未知)
【傻大方】网址:/a/2021/0822/0023897181.html
标题:施工|施工技术管理制度工程部施工管理办法( 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