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关键词阅读: 管理 最新 物业 住宅 太原市 小区业主 规约
【最新|(最新)太原市住宅物业小区业主管理规约】36、业主公示使用情况 。
第十五条 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管理人的选聘、解聘(一)各业主同意 , 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管理人的选聘依法采取招投标方式 , 并由业主大会授权其执行机构业主委员会或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实施招标活动的相关事宜 。
(二)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管理人之前 , 应当按照本建筑区划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约定召开业主大会会议 , 对选聘方式、具体实施者、物业服务合同的主要内容等进行表决 。
(三)业主大会依法选聘、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管理人的 , 须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二分之一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二分之一以上的业主同意 。
(四)业主大会与其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管理人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 应当有业主委员会三 。
37、分之二以上委员在场签名并加盖业主大会印章 。
第三章 装饰装修管理第十六条 业主和使用人在装饰装修时 , 应遵守以下管理规定:(一)业主或物业使用人需要装修房屋的 , 应告知物业服务企业 , 签定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 , 明确相关的权利义务、服务内容及违约责任等内容 , 并遵守装饰装修的注意事项和有关规定 。
因装饰装修房屋影响或损坏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 , 相关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应及时恢复;给其他业主或物业使用人造成损失的 , 应承担相应责任 。
(二)业主应在 时间段内 , 不得从事敲、凿、锯、钻等产生超标噪声的施工 。
在指定地点放置装饰装修材料及装修垃圾 , 不擅自占用共有部分 。
(三)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按有关规定合理使用水、 。
38、电、气、暖等设施设备 , 不擅自拆改 。
(四)业主因房屋装饰装修或其专有部位中发生渗水等问题影响其他业主安全、正常使用物业的 , 业主应及时予以修复处理 , 由此造成的损失 , 相关责任人要及时予以赔偿 。
(五)商铺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不得随意悬挂招牌、招贴广告和宣传画 。
如需悬挂招牌、招贴广告和宣传画的 , 应符合相关规定 , 不得影响物业整体形象 , 不得损害相邻业主权益 。
(六)为保持本物业管理区域的规划建设原貌和整体美观 。
同意按照设计预留的位置安装空调 , 未预留设计位置的 , 按物业服务企业指定的位置安装 , 并按要求做好噪音及冷凝水的处理 。
(七)如需在房屋建筑的外墙上安装遮阳篷、防护栏、晒衣架、花架、鞋架、封闭阳台等的 , 应按照物业服 。
39、务企业统一安排的式样、规格、颜色进行施工 。
(八)安装太阳能热水器应征得相关业主同意并符合相关安装规范 , 不得违反房屋安全使用规定、破坏楼宇外观、侵害其他业主利益 。
NextPage第四章 物业服务费用的交纳第十七条 各业主同意 , 物业服务收费按照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足额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
第十八条 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管理人提供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以外的其他专项服务、有偿服务的 , 其费用由双方约定;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管理人应当将服务项目、服务质量、服务标准进行公布 。
第五章 物业出租和转让第十九条 业主将房屋出租时 , 应当告知并要求承租人遵守物业管理制度和本管理规约 。
业主转让物业时 , 本管理规 。
40、约对物业继受人具有同等约束力 。
业主出租或者转让物业后 , 应当将物业出租或者转让情况和通讯方式书面告知物业服务企业 。
第二十条 业主转让物业时应当结清物业管理服务费等相关费用 。
第六章 违约责任第二十一条 业主未按规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的 , 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付;业主逾期仍不交纳的 , 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管理人可以在本建筑区划内公布物业服务费用(物业 号;仍不交纳的 , 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管理人 ;
:(一)向物业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第七章 附 则第二十二条 若本规约的条款与相关法律法规相抵触 , 则该条款无效 , 但不影响本规约其他条款的效力 。
第二十 。
41、三条 本规约经第 届业主大会会议于 年 月 日表决通过 , 自 年 月 日起生效 。
第二十四条 本规约业主各执1份 , 业主委员会保存3份 , 物业所在地的区(市)县房产管理部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居民委员会各1份 。
稿源:(未知)
【傻大方】网址:/a/2021/0902/0024074545.html
标题:最新|(最新)太原市住宅物业小区业主管理规约( 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