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关键词阅读: 指引 风险 中国银行业
并且该评估程序中 , 应当明确信用事件发生后得到标的 。
29、债务价值需要的时间 。
(六)如果信用衍生工具的结算要求信用保护购买者将标的债项转移给信用保护提 供者 , 标的债项的合同条款必须明确这类转移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被拒绝 。
(七)对于确定信用事件是否发生的主体身份必须明确定义 。
信用保护购买者必须 有权力和能力通知信用保护提供者信用事件的发生 。
(八)信用衍生工具标的债项(用于确定现金结算价值或应交付债务价值)与参照 债项(用于确定信用事件)之间的错配在以下条件下是接受的: (1) 参照债项在级别上与标 的债项相似或比其等级更低;并且 (2) 参照债项与标的债项的债务人相同 , 而且出现交叉 违约或债务加速到期情况时 , 在法律上是可执行的 。
(九)当信用衍生工具并未覆盖 。
30、债务重组的情况 ,但满足本条第三至第八款的条件 ,可部分认可信用衍生工具的作用 。
如果信用衍生交易的金额小于或等于对应债务的金额 ,可认为已经覆盖了对冲金额的 60%。
如果信用衍生交易的金额大于对应债务的金额 , 那么 合格对冲的金额最高不可超过对应债务金额的 60%。
第二十二条 初级法下保证和信用衍生工具的处理 。
(一)对保证或信用衍生工具覆盖的部分 , 采用替代法处理:1采用保证提供方所适用的风险权重函数 。
2采用保证人评级结果对应的违约概率 。
如果银行认为不能采用完全替代的处理方式 ,也可以采用借款人评级与保证人评级之间的某一个评级的违约概率 。
3将风险暴露视作保证人的暴露 ,采用保证的违约损失率替 。
31、代这笔交易的违约损失率 。
保证的违约损失率须考虑优先性和担保承诺的抵押状况 。
如保证人未对该笔风险暴露采取 其他风险缓释技术 , 则采用标准的违约损失率;否则 , 对保证人的风险缓释技术须继续进行处理(二)对风险暴露无风险缓释工具覆盖的部分 , 采用借款人评级及标准违约损失率确 定风险权重 。
(三)如果信用保护的货币与风险暴露的货币不同 , 即存在币种错配 , 则认定已保护 部分的风险暴露将通过折扣系数予以降低 。
Ga=G (1-Hfx)其中:=信用保护覆盖并经币种错配调整后的风险暴露=保护部分的名义价值=适用于信用保护和对应负债币种错配的折扣系数折扣系数为8% , 最低持有期假定为10个交易日且调整为逐日盯市 。
对拥有不同 。
32、最低 持有期限或再评估频率的交易将根据附件 1来进行调整 。
第二十三条高级法下 , 对保证或信用衍生工具覆盖的部分有两种处理方法:(一)替代法1 采用保证提供方所适用的风险权重函数 。
2 .采用保证人评级结果对应的违约概率 。
如果银行认为不能采用完全替代的处理方式, 也可以采用借款人评级与保证人评级之间的某一个评级的违约概率 。
3.将风险暴露视作保证人的暴露 , 采用保证的违约损失率替代这笔交易的违约损失率 。
保证的违约损失率须考虑优先性和担保承诺的抵押状况 。
(二)采用借款人自身的违约概率和风险权重函数 , 并采用银行对该类保证人担保情 况下违约损失率的估计值 。
在违约损失率的估计时 , 需考虑担保人的信用等级、所在地 。
33、区、 行业等因素对保证方式回收的影响 。
上述两种方法中 , 无论调整 PD 还是 LGD 均不反映“双重违约”的作用 。
采用第二种方 法得到的风险权重不得低于与保证人可比的、直接贷款的风险权重 。
第二十四条 对于零售信用风险暴露 ,如果存在对单笔债务或暴露池担保的情况下 ,而 且银行以一致的方式估计违约概率或违约损失率 , 就可以通过估计违约概率或违约损失率 来反映降低风险的效应 。
第二十五条 对购入应收帐款的信用风险缓释一般采用第二十二和第二十三条中的方 法来处理 。
尤其对于由卖方或第三方提供的保证 ,将采用 IRB 法有关对保证的规则来处理 ,不管担保是否涵盖了违约风险、稀释风险或这两种风险 。
1. 如果担保 。
34、涵盖了应收账款池的违约风险和稀释风险 , 应使用担保人暴露的风险权重 代替应收账款池违约风险和稀释风险的总风险权重 。
2若担保只涵盖违约风险或稀释风险 , 而不是两者都涵盖 , 应使用担保人暴露的风险 权重代替应收账款池中风险要素(违约或稀释风险)的风险权重 。
稿源:(未知)
【傻大方】网址:/a/2021/0816/0023745231.html
标题:中国银行业|中国银行业风险缓释指引( 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