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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教师的幸福能力及培养( 四 )



按关键词阅读: 教师 能力 培养 幸福


这样的教师 “学生听其课味同嚼蜡 , 躲其课不以为害 , 评其课 嗤之以鼻” 。
失败的教师当然是不能收获教育幸福 的 。
其次 , 教师必须具有高超的教育能力 。
其次 , 教师必须具有高超的教育能力 。
这里的教育能力是教育劳动的实践能力 。
韩进之 教授认为包括教学能力 , 语言表达能力 , 教育观察能 力 , 注意分配能力 , 思维的系统性、逻辑性和创造性、 教育想象能力和教育机智 。

【教师|教师的幸福能力及培养】18、 。
林崇德教授概括为“教师 的自我监控能力” , 包括对教育活动的计划安排 , 对 这一活动的监察、评价、反馈 , 以及对教育过程的调 节和校正能力 。
林崇德教授还认为 , “优秀教师=教育 过程+反思” 。
我们知道 , 教育活动的特点是一种心心 相印的主体际性的交流活动 。
教育过程中充满变数 。
因此教育不仅是一个严谨的知识授受过程 , 也是一个 充满灵活性、创造性的艺术过程 。
没有包括自我监控 能力在内的实际工作能力的教师就不会收获教育的成 功 , 更不会体验教育幸福 。
最后 , 教师还应当具有审美的素养 。
最后 , 教师还应当具有审美的素养 。
幸福能力从某种程度上讲就是一种对主体自由 的审美能力 。
幸福感就是一种生活的美感 。
因此缺 乏美感的人也一定缺乏幸福感 。
要收获教育幸福 ,教师既要有较高的精神境界 , 创造性的教育能力 ,还应当具有对教育活动过程以及教、学双方的审美 能力 。
这一审美能力既是乐教、乐学的中介环节 ,也是激发进一步创造性的重要因素 。
教师应当自觉 掌握教育的审美评价尺度 , 学会以审美的心态看教 育、看学生、看自己 。
审美是发现幸福、创造幸福 的重要法宝 。
这一点 , 正是作者本人近年来不断呼 吁建立教育活动第三标准的重要原因 。
幸福需要靠似乎与幸福无关的能力 去获得 , 这是一个悖论 。
但是这正是幸 福和幸福能力的辩证法 。
教师的幸福实 现与否取决于作为教育主体的教师在多 大程度上成为一个真正大写和全面发展 的人 。



稿源:(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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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教师|教师的幸福能力及培养( 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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