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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关于刑法中正当防卫有关问题的研究综述( 二 )



按关键词阅读: 刑法 关于 综述 问题 研究 有关 正当防卫


二、 正当防卫的成立条件(一)我国刑法一般认定其是否属于正当防卫有四个条件:1、必须是针对不法侵害行为 。
不法侵害行为包括有社会危害性的一般违法行为和犯罪行为 , 但主要是指犯罪行为 , 如杀人、强奸、抢劫、放火等 , 对这些行为 , 如果不果断采取防卫行 。

9、动 , 使其停止非法侵害 , 将会对社会、对人身等造成重大危害 。
2、必须是针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行为;
3、必须是针对实施不法侵害行为的人;
4、是防卫不能超过必要的限度 。
防卫过当是指防卫行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 , 对不法侵害人造成重大损害的行为 。
(二)关于正当防卫的成立要件 , 我国的法学研究者们也各自发表了自己的观点 。
1、娄志清在浅析正当防卫中也将其成立条件分为四类:(1)、主观条件 。
所谓防卫意图, 是指推动和支配防卫人实行正当防卫的心理态度, 它包括防卫认识和防卫目的 。
如果行为人是为了维护某种非法利益而实行所谓的“ 防卫”行为, 则不构成正当防卫, 而是一种违法行为, 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
(2) 。

10、、起因条件 。
正当防卫必须是对不法侵害行为实行防卫, 它以存在现实的不法侵害为前提, 所以现实的不法侵害行为是正当防卫的起因条件 。
(3)、时间条件 。
正当防卫必须是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实行防卫, 这是正当防卫的时间要求 。
(4)、对象条件 。
正当防卫必须是针对进行不法侵害者本人实行防卫, 这是正当防卫的对象要求 。
(5)、 限度条件 。
所谓防卫的必要限度, 是指防卫行为及其造成的损害是制止不法侵害所必要的, 且防卫行为的性质、手段、强度、及造成的损害与不法侵害行为的性质、手段、强度、及造成的损害基本相适应, 不存在过于悬殊的差异 。
2、刘元峰在论正当防卫的前提条件中则把其成立要件分为两大类:(1)、必须存在 。

11、现实的不法侵害 , 正当防卫必须针对不法侵害 , 这是正当防卫的本质 。
(2)、不法侵害正在进行 , 是指不法侵害已经开始但尚未结束, 因此, 确定判断不法侵害的开始与结束的标准, 就成为判定不法侵害正在进行的关键 。
3、学者张秋萍则认为正当防卫在刑法理论上 , 必须同时具备五个条件(1)起因条件 , 即必须有不法侵害发生;(2)、时间条件 , 即不法侵害必须正在进行 , 不能事后采取防卫;(3)、对象条件 , 只能针对实施不法侵害的本人 , 不能及于与侵害无关的第三人;(4)、主观条件 , 指防卫人意识到不法侵害正在进行 , 为了保护国家、社会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等合法权利 , 而决意制止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的心理状态;(5)、限 。

12、度条件 , 根据不法侵害的权益在确定是否超过必要限度中的作用 , 为保护重大的权益而将不法侵害人杀死 , 可以认为是为制止不法侵害所必需的 , 因而没有超过正当防卫的必要限度 。
而为了保护轻微的权益 , 造成了不法侵害人的重大伤亡 , 而就可以认为是超过了必要限度 。
114、学者何海龙在论正当防卫中将其成立条件分为了两类(1)、时间条件 。
正当防卫只能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俊害行为实行 。
所谓正在进行, 是指不法侵害正处于已经开始并且尚未结束的进行状态;(2)、限度条件 。
指正当防卫不能明三超过必要限度且对不法侄害人透成重大报害 。
5、曾璋勇、赖翔宇在浅析正当防卫制度中也将正当防卫的成立条件分为了两类:(1)侵害方面的要件是 , 必须存在 。

13、不法侵害的行为 。
即不是防卫人凭主观想象臆造和推测的 。
侵害行为必须是正在进行的 。
对于预备的或想象的侵害行为,不能借口正当防卫,先发制人,而只能采取预防措施;
对已经实施的侵害行为,如果没有实施到底而中止或已经实施完了,也不能适用正当防卫的规定 。
(2)防卫方面的要件是 , 防卫必须针对侵害人本人,而不能针对第三人 。
如果实施了损害第三人利益的方法,不能适用正当防卫的规定 。
防卫不能过当 。
即正当防卫不能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 。
必要限度不是指防卫者和侵害者的损害是否基本均衡,而是指是否超过了有效地制止不法侵害的限度 。
如果防卫行为不是当时制止不法侵害行为所必需,因而对侵害人造成不应有的损害,就是防卫过当 。


稿源:(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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