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关键词阅读: 涟源市 娄底市 事故 运输 28 183 12 煤矿 湄江镇龙安
1、娄底市涟源市湄江镇龙安煤矿“1228”运输事故 一、概述1.事故发生时间:2007年12月28日1时30分 。
2.事故单位名称:涟源市湄江镇龙安煤矿 。
3.事故发生地点:一级暗主井下部车场 。
4.事故类别:运输事故 。
5.事故伤亡情况:死亡1人6.直接经济损失:36.27万元(详见附件3) 。
二、事故单位概况 矿井基本情况龙安煤矿位于涟源市湄江镇四房村境内 , 属私人合伙制煤矿企业 , 1996年建井 , 1997年投产 , 矿井设计生产能力为3.0万吨/年 , 矿井为六证齐全矿井 , 各种证照均在有效期内 , 采矿许可证号为4300000420560 , 安全生产许可证号为20050727 , 煤炭生产许可证为204313820787 ,。
2、矿长安全资格证号为051250 , 矿长资格证号为 , 2007年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与相邻的四房煤矿进行资源整合 , 目前已委托娄底市煤炭科学研究院进行设计 。
该矿井开采渣渡矿区沙坪井田煤层 , 区内共含煤4层 , 依次为2、3、5、6煤层 , 其中3煤局部可采 , 5煤是矿井的主采煤层 , 5煤层顶板为石英砂岩 , 底板为砂质泥岩 , 矿井为低瓦斯突出矿井 , 相对瓦斯涌出量5.63/ , 煤层无自然发火性 , 煤尘无爆炸性 , 矿井最大涌水量93/h , 正常涌水量33/h , 水文地质条件筒单 。
矿井采用平峒开拓、矿井划分为两个水平 , 巷道式采煤法 , 利用放炮或手镐落煤;
通风方式为中央边界式 , 风井安装了2台主要通风机 , 型号为YBF56-7.1 。
矿井采用二级 。
3、排水 , 井下主水泵房安装2台型号为D25-306的水泵 , 其中1台工作水泵 , 1台备用水泵 , 布置有备用水仓和备用管路 。
矿井采用双电源供电 , 主供电源来自大江口35KV变电所 , 矿井自备柴油发电机一台 , 功率100KW , 能满足矿井通风、排水和提升的需要 。
矿井采用二级单钩串车提升 , +220-+180为一级暗斜井提升 , +126-+180为二级暗斜井提升 , 提升绞车型号均为JTB-0.80.6 , 一次允许提升三个煤重车 , 钢丝绳型号为67-15.5-1,井下采用“V”型0.75吨侧卸式矿车运输 , 轨距600,采区煤炭由人力推至二级暗主井底 , 由二级提升绞车提升至主平峒 , 主平峒采用人力推车推出 。
矿井采掘工人采用三班制作业 , 分 。
4、早班(0:00-8:00)、中班(8:00-16:00)和晚班(16:00-24:00) , 辅助工种采用二班制作业 , 分早班(8:00-16:00)和晚班(16:00-次日8:00) 。
(二)事故现场及相邻区域基本情况本次事故发生在一级暗主井下部车场 。
一级暗主井布置在煤层底板岩石中 , 全长86米 , 坡度28度 , 采用砌碹支护 , 上部与主平峒相联 , 标高+220米 , 下部与二级暗主井相联 , 标高+180 , 担负着矿井提升和进风的任务 。
一级暗主井下部车场采用砌碹支护 , 设置有空、重车双股道和信号硐室 , 信号硐室沿空车道侧布置 , 原来宽度为两米多 , 后经刷帮改造 , 巷道宽度达到3.2m , 高度达到2.4m , 但安全间距仍未达到煤矿安全 。
5、规程的规定 。
三、事故发生及抢救经过2007年12月28日下午3点30分 , 矿长邱建兵和生产矿长邱校生主持召开了采掘晚班(16点24点)和提升运输班晚班(16点次日8点)班前会 , 安排有4个采煤工作面和1个掘进工作面共24人下井 , 绞车工李云飞负责一级暗主井开绞车 , 信号把钩工刘射飞负责暗主井井底车场挂钩和打信号工作 。
16时左右 , 作业人员相继下井 。
采煤工作面人员将采出的煤炭人工推至井底车场 , 绞车司机将煤炭提至上车场 , 一级暗主井采用串车提升 , 每次提升煤重车3车 , 28日1点半钟左右 , 已提升15钩煤车 , 计45车煤 , 在提升第16钩时 , 绞车刚刚运行30米左右的距离 , 绞车司机李云飞突然发现钢丝绳左右摇摆 , 绞车负荷明 。
6、显减轻 , 意识到一级暗主井井底车场可能出事了 , 立即打电话向地面值班室报告 , 接到事故报告后 , 矿长邱建兵立即带领3名职工下井救援 , 1点50 , 地面救援人员赶到事故现场 , 此时 , 在井下值班的生产矿长邱校生正好刚刚到达 , 只见1个煤车吊在斜井中 , 距离下部车场30米 , 井底车场倒翻5个煤车 , 其中靠空车道倒翻两个煤车 , 靠重车道倒翻3个矿车 , 煤炭洒满一地 , 信号把钩工刘射飞仰面倒在靠重车道倒翻的第二和第三个矿车间 , 位置在信号硐室的斜对面 , 离信号硐室4米的车场中 , 下半身被煤车压住 , 满脸煤灰 , 用手探鼻息 , 已经停止了呼吸 , 救援人员赶紧找来木子 , 将倒翻的矿车撬起 , 把刘射飞从矿车下拿出来 , 装进矿车 , 用绞车提升至地面 , 送往涟源市中 。
7、医院进行抢救 , 经抢救无效死亡 。
四、事故性质及原因(一)事故直接原因信号把钩工刘射飞没有按照把钩工操作规程的要求链接矿车 , 销子没有插到位 , 插到底 , 造成煤车提升时脱钩跑车;煤车提升时又在车场链接下一钩煤车 , 没有躲进信号硐室 , 急速下行的脱钩矿车撞击车场内煤车 , 将正在链接煤车的把钩工刘射飞撞死 。
(二)事故间接原因1、矿井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 , 致使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 , 不具备基本的安全知识和基本的操作技能 , 违反操作规程链接矿车 , 煤车提升时没有躲进信号硐室 。
2、暗主井井底车场巷道宽度小 , 其安全距离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 。
3、矿井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 , 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 , 三违现象没有得到有效遏制 。
4、矿井劳 。
【娄底市|娄底市涟源市湄江镇龙安煤矿“12·
28”运输事故】8、动力管理混乱 , 运输班职工打连班 , 工作时间长 , 身心疲劳 , 严重违反劳动法的规定 , 5、机电运输人员配备不足 , 信号工兼任把钩工 。
(三)事故性质经调查认定,本次事故是一起责任事故 。
五、责任认定及处理建议(一)建议免于追究责任的责任人员刘射飞 , 非党员 , 农民协议工 , 一级暗主井信号把钩工,负责暗主井井底车场挂钩、推矿车和打信号工作 , 操作技能低下 , 安全意识淡薄 , 链接串车时 , 插销没有插到位、插到底 , 煤车提升时没有躲进信号硐室 , 严重违反把钩工操作规程的规定 , 对事故负有直接责任 , 鉴于其已在事故中死亡 , 不予追究责任 。
(二)建议给予政纪处分的责任人员1、邱楚雄 , 非党员 , 农民协议工 , 安全副矿长 , 分管全矿安全生产工作 , 具体负 。
9、责煤矿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
工作失职 , 对职工安全教育培训不够, 查处三违工作不力 , 造成煤车提升时 , 人员不躲进信号硐室; 对暗主井井底巷道宽度达不到要求的安全隐患没有督促整改不到位 , 没有能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 对事故负有重要责任 。
建议由涟源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给予经济处罚 。
2、邱校生 , 非党员 , 农民协议工 , 生产矿长 , 分管矿井生产、巷道工程质量和维修工作 , 当班井下跟班矿长 , 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 , 重点不突出 , 巷道工程验收把关不严 , 下车场巷道宽度达不到要求 , 擅自投入使用 , 没有能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 对事故负有重要责任 。
建议由涟源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给与经济处罚 。
3、邱建兵 , 中共党员,股东,矿长 , 全矿安全生产第一责 。
10、任人 。
没有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 , 预防为主”的方针 , 工作失职 , 对矿井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和督促落实不到位 , 对职工安全教育培训不够,对暗主井井底巷道宽度达不到要求督促整改不到位 , 没有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 对事故负有重要责任 , 决定暂扣其矿长安全资格证 。
(三)对煤矿企业的处理决定1、责令矿井停产整顿 。
2、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 。
3、由湖南煤矿安全监察局娄底监察分局对煤矿罚款人民币拾万元整 。
六、防范措施1、强化矿井机电运输管理 。
一是矿井必须明确一名矿级领导分管机电运输工作 , 各岗位要配备足额的人员;二是要坚持“行车不行人 , 行人不行车”的原则 , 矿车提升时 , 行人必须躲进躲避硐室;三是矿井应采用矿用提升绞车提升 , 且保险 。
11、装置和深度指示器齐全 , 提升声光信号灵活可靠 , 严禁超挂矿车提升;四是矿井要制定内容齐全 , 切实可行的操作规程 , 各工种人员严格按照操作规程的要求执行 。
2、强化煤矿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 。
对新工人必须进行72小时的入井前强制性安全教育培训 , 对在职职工必须进行定期轮训 , 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煤矿安全知识 , 熟悉本煤矿自然灾害的特点和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 , 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
3、建立健全矿井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 严格各项制度的考核机制 , 很抓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 严厉打击“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行为 , 全面落实“安全第一 , 预防为主”的方针 。
4、煤矿矿主要树立依法办矿的意识 , 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 要严格遵守劳动法的各项规定 , 严禁打连班 , 确保职工身心健康和矿井安全生产 。
5、责令矿井停产整顿 , 煤矿要认真吸取本次事故的教训 , 举一反三 , 对全矿进行一次全方位的安全大检查 , 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 , 加大整改力度 , 认真落实事故防范措施 。
来源:(未知)
【学习资料】网址:/a/2021/0504/0022062291.html
标题:娄底市|娄底市涟源市湄江镇龙安煤矿“12·28”运输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