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关键词阅读: 企业 建筑 汇编 程序 制度 审计
审计组 组长应当对重要审计事项未收集审计证据或者审计证据不足以支持审计结论 , 造成严 重后果的行为承担责任 。
第第 2424 条条 内部审计人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编制与复核审计工作底稿 。
审计工作底 稿的要素包括: 1.被审计单位名称 , 即接受审计的单位或者项目的名称 。
2.审计事项 , 即审计实施方案确定的审计事项 。
3.会计期间或者截止日期 , 即审计事项所属会计期间或者截止日期 。
4.审计人员及编制日期 , 即实施审计项目并编制审计工作底稿的人员 。
21、及编制日期 。
5.审计结论或者审计查出问题摘要及其依据 , 即简要描述审计结论或者审计查出 问题的性质、金额、数量、发生时间、地点、方式等内容 , 以及相关依据 。
6.复核人员、复核意见及复核日期 , 即审计组组长或者其委托的有资格的审计人 员对审计工作底稿的复核意见及实施复核的日期 。
7.索引号及页次 , 即审计工作底稿的统一编号及本页的页次 。
8.附件 , 即审计工作底稿所附的审计证据及相关资料 。
第第 2525 条条 审计人员对审计工作底稿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对未执行审计实施方 案导致重大问题未发现的 , 审计过程中发现问题隐瞒不报或者不如实反映的 , 以及审 计查出的问题严重失实的承担责任 。
审计组长对复核意见负 。
22、责 , 对未能发现审计工作 底稿中严重失实的行为承担责任 。
第第 2626 条条 审计组对审计事项实施审计后 , 应当向派出审计组的监督审计中心提出 5 审计报告 。
第第 2727 条条 审计组组长应在审计报告上署名签字 , 并对其提出的审计报告的真实性、 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对审计工作底稿记录的重大问题不予反映或者不如实反映的 ,审计报告反映的问题严重失实的承担责任 。
第第 2828 条条 出具审计报告前 , 审计组应与被审计单位交换审计意见 。
被审计单位有 异议的 , 应当在交换审计意见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意见 , 逾期不提出的 ,视为无异议;如果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报告中揭示的重要事项有异议且经过沟通仍不 。
23、能 达成共识的 , 由监督审计中心如实将双方意见一并报公司领导班子予以处理 。
第第 2929 条条 审计报告经过内部审计机构审核后 , 上报公司领导班子审定 。
内部审计 机构按照审定意见 , 向被审计单位下达审计意见书或审计决定 。
被审计单位自收到审 计意见书或审计决定 15 日内 , 向监督审计中心做出书面答复 , 通报其接受审计建议 ,进行整改和处理的方案 。
第第 3030 条条 监督审计中心应对被审计单位审计事项的整改情况进行跟踪了解 。
如果 对被审计单位的整改方案和措施有异议 , 应及时反馈给被审计单位 , 必要时可进行后 续审计 。
第第 3131 条条 监督审计中心对审计中发现的情节严重、性质恶劣、数额较大的重大违。
24、纪违规问题 , 在公司系统进行通报 , 并与有关奖惩责任制度挂钩 。
第第 3232 条条 监督审计中心应当在重要的对外投资事项发生后及时进行审计 。
在审计 对外投资事项时 , 应重点关注以下内容: 1.对外投资是否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 2.是否按照审批内容订立合同 , 合同是否正常履行; 3.是否指派专人或成立专门机构负责研究和评估重大投资项目的可行性、投资风 险和投资收益 , 并跟踪监督重大投资项目的进展情况; 4.涉及委托理财事项的 , 关注公司是否将委托理财审批权力授予公司董事个人或 经营管理层行使 , 受托方诚信记录、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是否良好 , 是否指派专人跟 踪监督委托理财的进展情况; 5.涉及证券投资事项 。
25、的 , 关注公司是否针对证券投资行为建立专门内部控制制度 ,投资规模是否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 资金来源是否为自有资金 , 投资风险是否超出公司 可承受范围 , 是否使用他人账户或向他人提供资金进行证券投资 , 独立董事和保荐人 (包括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 , 下同)是否发表意见(如适用)。
6 第第 3333 条条 监督审计中心应当在重要的购买和出售资产事项发生后及时进行审计 。
在审计购买和出售资产事项时 , 应重点关注以下内容: 1.购买和出售资产是否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 2.是否按照审批内容订立合同 , 合同是否正常履行; 3.购入资产的运营状况是否与预期一致; 4.购入资产有无设定担保、抵押、质押及其他限制转让 。
来源:(未知)
【学习资料】网址:/a/2021/0504/0022062318.html
标题:建筑|建筑企业审计制度程序汇编( 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