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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理学|法理学语境下“公共利益”的具体分析



按关键词阅读: 分析 具体 法理学 语境 公共利益

1、法理学语境下“公共利益”的具体分析摘 要:为满足我国城市化进程的需求 , 旧城改造与城市扩张致使单纯的城市建设拆迁转变为商业性质的拆迁行为 。
拆迁户、开发商与政府职能部门之间的矛盾日益激化 。
主要表现为:拆迁户对拆迁补偿不满或者其他原因 , 对拆迁行为非常抵触 , 最终导致拆迁户与政府职能部门、房地产开发商之间的关系日益紧张 , 从而威胁到了社会的稳定与发展 。
近几年 , 出现了许多拆迁事件所引发的破坏社会稳定的现象 , 引起了社会各界对公共利益问题的反思 。
而问题的关键就是在于如何对公共利益进行合理的界定 。
所以基于法理学的视角去考量这一问题是很有必要的 。
关键词:法理;公共利益;利益界定 原则上讲 , 国家对于公共利益的界定及 。

2、其理论体系的构建根据实际情况是存在差异的 , 但其本质应该是想通的 , 即:公共利益反映一个国家对于公共政策的价值取向 , 是国家实现政策理论的一项重要工具 。
但是与其它定义不同的是公共利益的概念定义带有不确定性 , 具体来说 , 主要包括了两方面内容 , 也就是公共利益内容的不确定性与受益对象的不确定性 。
因此 , 我国在经济发展迅速、城市化进程加快的时代背景下 , 必须要正确对待公共利益这一概念 。
一、公共利益的界定 目前 , 国内外对公共利益的内涵如何进行界定还存在着很多争议 , 目前学界主要包含以下四个观点 , 即整体利益论、利益虚空论、多数利益论和利益平衡论 。
尽管当前我们难以统一对公共利益的认识 , 做出一个社会各界都能认同的定义 , 但 。

3、是我们能够归纳出公共利益的特性 , 形成对这一概念统一的认识: (一)社会共享性 如果公共利益是一种共同利益 , 并且影响着群体中所有成员的个体利益 , 那么它必然会具有社会共享性 。
常态下 , 个人对公共利益的享有 , 不会造成对他人公共利益享有的妨害 。
对此 , 我们可以作两方面的理解 。
第一 , 社会性 , 其反映出的是公共利益的普遍性 , 也就是说享有公共利益并不是特定的一群人;第二 , 共享性或者称其为“共有性” , 也可以称为“共同受益性” 。
从正反两个方面上说 , 受益不能直接表现为非常明显的“正受益” , 同时 , 如果公共利益遭受现实侵害 , “公众利益”也可能会遭受侵害的潜在威胁 。
(二)层次性 多元性、现实性是公共服务以及公共产品固有的属 。

4、性 , 基于此 , 公共利益可以产生一定的层次性 。
纵向上看 , 公共产品能够囊括国际性、全国性以及社区性产品;横向上看 , 在同一个层次上的公共产品同时是多元化的 , ;故简而言之 , 公共产品的不同层次 , 可以使得多元化公共利益体现的更明确 。
(三)外部性 公共利益的供给关系呈现出一种外部效应 。
在生产与消费公共产品的过程中 , 可能会给其他社会成员带来一定的收入 。
同时这一特性又包含了两个方面 , 既:正面外部性是公益的 , 有利于的社会公众的;负面外部性是公害的 , 不利于社会公众的 。
这样减少负面外部性也其实也是增加它的正面外部性 , 也就是说降低公害 , 也能够带来公益性 。
二、公共利益与政府利益、个人利益之间的区分 享受公共利益的受众群 。

【法理学|法理学语境下“公共利益”的具体分析】5、体 , 通常情况下是不特定的、多数的受益人 , 市场机制难以调节这一利益的 , 它必须要通过统一行动 , 并且有组织的进行提供 。
而政府则作为最大规模的公共利益提供者 。
政府主要扮演着公共利益的维护者与提供者的角色 。
所以 , 公众很容易把两者混为一谈 , 两者之间的关系可以阐述为: (一)公共利益不等同于政府利益 实事上 , 政府已经成为公共利益最大的侵蚀者 , 在识别政府行为是否符合公共利益的条件时 , 首先要排除那些属于政府利益的内容 。
虽然从政治的角度来说 , 政府不应存有属于自身的利益 , 原则上 , 应该保持政府的利益与公众的利益的一致性 。
但现实不尽如此 , 政府利益的确是存在的 。
而政府利益通过三个具体方面来表现:首先 , 政府机关与公众之间的 。

6、矛盾表现出政府存在利益;其次 , 政府职能部门之间的矛盾表现出部门之间也存在利益关系;再次 , 行政人员凭借权力也可以牟取到私人利益 。


稿源:(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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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法理学|法理学语境下“公共利益”的具体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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